新聞宏觀經濟T&E籲各國政府勿待IMO淨零框架協議 儘先推動區域航運減排措施

T&E籲各國政府勿待IMO淨零框架協議 儘先推動區域航運減排措施

作者: Ship & Bu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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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一輪IMO淨零框架談判未達協議,已是連續第三次會議無果而終。
  • T&E敦促各國政府勿待全球協議,儘先推動國家與區域航運減排措施。
  • 航運自2024年起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FuelEU Maritime法規則於2025年生效。
  • 根據IMO估計,國際航運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3%。
  • 下一輪IMO淨零框架工作小組會議定於11月30日至12月3日舉行。
T&E籲各國政府勿待IMO淨零框架協議 儘先推動區域航運減排措施

環保運動組織「運輸與環境」(Transport & Environment,T&E)敦促各國政府儘早推動區域性措施以削減航運排放,而非等待國際海事組織(IMO)淨零框架(NZF)達成協議。

T&E於週五透過電子郵件聲明表示,此呼籲是在最新一輪IMO談判未能達成協議後提出的——這已是連續第三次會議無果而終。

該組織認為,持續的延宕使得全球談判進程之外的行動日益重要。T&E主張,在NZF談判仍未解決之際,各國與區域措施應持續推進。區域行動在歐洲已是現實:航運自2024年起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涵蓋停靠歐盟港口大型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FuelEU Maritime法規也於2025年生效,對船舶所用能源的溫室氣體強度設定逐步收緊的限制。這些措施正是T&E希望各國政府擴大推行的區域行動範例。

「各國政府應積極推動具企圖心的區域措施,不應等待全球協議才採取行動,」T&E航運事務臨時總監Alex Springer表示。

T&E並警告,若全球協議進一步延宕,可能延長航運業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使減碳努力更加落後於時程。根據IMO估計,國際航運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3%,因此此一監管結果不僅對全球氣候努力意義重大,也影響航運業的燃料與技術選擇。

IMO是負責監管國際航運的聯合國機構,一直透過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及溫室氣體減排工作小組推動相關措施。所提的淨零框架旨在為削減國際航運排放建立全球性機制,但談判屢屢未能促成成員國達成共識。

下一輪IMO工作小組會議定於11月30日至12月3日舉行,屆時各國政府預計將恢復NZF相關討論。

來源:Ship & Bu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