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最高法院龐大權力的「虛假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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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憲法在第三條設立最高法院,但從未明確賦予其推翻法律或對憲法意義作出最終裁決的權力。
- •哈佛法學教授 Nikolas Bowie 與 Daphna Renan 主張,司法至上是在大約100年間形成的社會發展,而非憲法制度的產物。
- •在1857年 Dred Scott v. Sandford 判決推翻已施行37年的密蘇里協議之前,最高法院歷史上僅在1803年的 Marbury v. Madison 案中推翻過一次國會法案。
- •否認黑人公民身分的 Dred Scott 判決,後來被確認所有在美國土地上出生者均享有公民身分的第十四修正案明確推翻。
- •最高法院於2023年11月採納其首部正式行為準則,國會議員也已提出涉及司法倫理、任期限制與法院規模的相關法案。

政治學者經常將美國最高法院描述為美國制衡體系中三個「地位平等的政府部門」之一。記者 Pema Levy 在 Mother Jones 撰文指出,最高法院的崇高地位建立在一部「虛假神話」之上,而這種神話在美國憲法中絲毫未見——她認為,這正是法院屢屢越權的原因。憲法確實在第三條中設立了最高法院,但從未明確賦予它推翻法律或對憲法意義作出最終裁決的權力。
Levy 寫道:「今日的法院透過營造專業與公正的形象來強化其為全國詮釋憲法意義的權威,宛如從高處頒布憲法真理的神諭。這種神話部分源自缺乏透明度或問責機制——這些本應是政治人物的約束機制,而他們卻極力聲稱自己並非如此。」
Levy 對以首席大法官 John Roberts(2005年由 George W. Bush 提名就任首席大法官)命名的 Roberts 法院提出嚴厲批評。但她也強調,早在 Roberts 上任之前,最高法院就已長期越權。
她論稱:「或許沒有哪個最高法院案例比 Dred Scott v. Sandford 更糟糕,項1857年的判決將國家推向內戰。眾所周知,法院不僅裁定黑人不能成為公民,還裁定國會無權在美國領土上禁止奴隸制。這項判決後來被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明確推翻,該修正案確認所有在美國土地上出生的人均享有公民身分。但 Dred Scott 案也應在歷史上被視為司法至上的誕生——即最高法院推翻國會法案的開端。」
她繼續寫道:「如今法院如此頻繁地推翻國會,以致人們難以想像這種權威的宣示曾經是一樁醜聞。但在 Dred Scott 案所有令人震驚與放肆的部分中,法院推翻國會法案——即禁止在部分領土實施奴隸制的密蘇里協議——無疑是最大膽的行徑之一。」這種大膽有其歷史意義:制定於1820年的密蘇里協議已施行37年,而在 Dred Scott 案之前,最高法院歷史上僅有一次推翻國會法案——即1803年的 Marbury v. Madison 案。
Levy 論證的基礎來自哈佛大學法學教授 Nikolas Bowie 與 Daphna Renan 合著的《Supremacy: How Rule by the Court Replaced Government by the People》一書。據 Levy 所述,該書指出最高法院「攫取的權力已超過制憲者所賦予的範圍」。
Levy 解釋:「透過追溯法院權威在美國歷史中的擴張,兩位作者將現行體制——最高法院可以否決國會意志——描述為司法至上。他們指出,這並非憲法制度的產物,而是一種社會建構。在大約100年的時間裡,在兩黨領導人的鼓勵下,美國人民逐漸相信最高法院對國家的走向擁有最終決定權。統治國家的不再是人民透過其代表——而是九位未經民選的法官掌控了一切。」
Levy 補充:「兩位作者現在主張,是時候把權力收回……他們認為,與其對法院扼殺國家提供醫療保障、保護投票權以及維護民主護欄的能力束手無策,解決之道其實非常簡單:『只要美國人發起運動來要求改變,我們就能重建一個民有、民主的政府,取代法院的最高統治。』」這論點切入華盛頓正在進行的辯論:最高法院於2023年11月採納了其首部正式行為準則,近年國會議員也提出涉及司法倫理、任期限制與法院規模的相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