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警察將涉及警員家屬的案件移交至其他分局辦理
重點速覽
- •南韓內閣批准的《刑事訴訟法》修訂將廢除檢察官進行直接偵查的權力,自10月2日起將所有偵查權集中於警察。
- •警察廳計畫於9月初推出一項政策,要求涉及警員家屬的案件由相關警員未任職的分局處理。
- •其他正在考慮的改革措施包括設立專責內部稽查單位、增加偵查人力編制,以及縮減派駐監控非法抗議活動的人員。
- •此次改革代表南韓刑事司法體系中長年以來關於警察與檢察官之間偵查權辯論的頂峰。
- •公眾擔憂已浮現,認為在沒有檢察監督的情況下將偵查權完全集中於警察可能影響刑事偵查的品質與公正性。

南韓警察將涉及警員家屬的案件移交至其他分局辦理
發布於2026年8月7日,下午6:43 KST
南韓警察廳於週五討論了一系列旨在強化刑事偵查公正性的措施,包括一項將涉及警員家屬的案件移交至相關警員未任職分局辦理的計畫。
該提案是為《刑事訴訟法》歷史性修法所做的更廣泛準備工作的一部分,該修法已獲內閣批准頒布。修正案廢除檢察官進行直接偵查的權力——包括補充偵查——並將所有偵查權獨家集中於警察。修訂後的法律預定於10月2日生效。
此次改革代表了南韓長年以來關於如何在警察與檢察官之間劃分偵查權辯論的頂峰——這是該國刑事司法體系的一項結構性特徵,改革倡議者一直主張其變革早已迫在眉睫。先前幾輪的調整已逐步擴大警察的自主權,但即將到來的修法更進一步,完全終結了檢察官長期以來主導刑事偵查的角色。
該家屬案件移交政策預計於9月初推出,是在首爾西大門區警察廳總部舉行的一次會議中討論的多項改革措施之一。該會議的重點是確保警力為即將到來的偵查權轉移做好準備。
其他正在考慮的措施包括設立專責內部稽查單位以調查違規行為、擴大整體偵查人力編制,以及縮減目前派駐監控非法抗議活動的人員。
《刑事訴訟法》修訂引發了公眾擔憂,認為將偵查權完全集中於警察手中——沒有過去檢察監督的層級——可能損害南韓刑事偵查的整體品質與公正性。警察新的內部保障措施(如家屬案件移交規則和稽查單位)在修訂法律生效後能否有效運作,預計將受到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