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SEC更新加密常見問題 在代幣回購指引中加入「無中心方」條件

SEC更新加密常見問題 在代幣回購指引中加入「無中心方」條件

作者: Cryptofrontnews·

重點速覽

  • •SEC公司融資部於9月28日修訂其加密常見問題中的問題2.5,指出就具功能性且無中心化一方的系統上的非證券類加密資產而言,回購公告一般不構成管理層努力的承諾。
  • •針對非功能性系統的回購公告、或被表述為為代幣持有人產生收益或回報的計畫,仍可能構成管理層努力的承諾,使交易落入投資合約的定義範圍。
  • •此次修訂是在a16z crypto總法律顧問Miles Jennings警告先前措辭可能允許發行人宣布回購而不構成投資合約之後進行的。
  • •更新後的常見問題亦解釋,關於系統實用性的宣傳陳述一般不構成管理層努力的承諾;質押憑證代幣可能視其結構而定符合數位工具或數位商品的資格;移轉發行人的承諾並不終止已存在的投資合約。
  • •該指引僅代表公司融資部職員的觀點,委員會既未批准亦未否決,不具法律效力,亦不影響現行法律。
SEC更新加密常見問題 在代幣回購指引中加入「無中心方」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修訂其加密資產指引,以釐清代幣回購公告何時可能不適用投資合約規則。更新後於9月28日的職員常見問題(FAQ)指出,涉及具功能性且無中心化一方的加密系統的回購,一般不構成管理層努力的承諾。此次變更源於a16z crypto總法律顧問Miles Jennings提出的疑慮。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構成此類承諾的公告可能使代幣交易落入投資合約的定義範圍,而投資合約是聯邦法律下的一種證券形式。

SEC在回購指引中加入「中心化一方」條件

SEC公司融資部——負責審閱上市公司資訊揭露申報文件的職員單位——更新了其加密常見問題中的問題2.5(

然而,若加密系統不具功能性,宣布回購可能構成此類承諾。當發行人將該計畫表述為為代幣持有人產生收益或回報時,即屬此種情況。

此次修訂是在Miles Jennings發表意見後進行的,Jennings為a16z crypto的總法律顧問兼政策主管。Jennings先前曾警告,先前的措辭可能允許發行人宣布回購而不構成投資合約。

常見問題解釋其他加密資產分類條件

更新後的常見問題亦涉及宣傳性陳述、質押憑證代幣及去中心化系統。職員表示,在沒有額外承諾的情況下,宣傳系統的現有實用性或潛在功能,一般不構成管理層努力的承諾。

系統一旦具備功能性,涉及維護、升級、安全性與網路成長的服務,一般不符合Howey測試——即最高法院在SEC v. W. J. Howey Co.案中確立的框架,當資金投資於共同事業且合理預期利潤來自他人的努力時,該交易即被視為投資合約。然而,將發行人的承諾移轉予另一方,並不終止已存在的投資合約。

SEC職員並進一步解,質押憑證代幣——代表存入質押安排之資產的工具——可能視其結構而定,符合數位工具或數位商品的資格。憑證必須證明所有權,且不得使發行人有權出借、質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存入的資產。

指引仍屬不具約束力的職員解釋

該常見問題指出,其解答僅代表公司融資部職員的觀點,並非正式的SEC規則或法規。委員會既未批准亦未否決其內容,該內容不具法律效力,亦不改變現行法律。對於考量回購計畫的發行人而言,該文件強調系統的功能性、是否存在中心化一方,以及公告是否承諾收益或回報——這些正是職員用以評估是否存在管理層努力承諾的相同因素。

該文件並指出,交易平台只有在符合《證券法》Rule 405的定義時,才被視為推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