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國營 Napocor 申請調高電力附加費 以资助離網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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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pocor已向能源監管委員會提出申請,尋求批准向併網電力用戶額外徵收108.2億披索,以資助未連接主電網地區的電力供應商補貼。
- •該提案將使傳教式電化普及附加費每千瓦時增加0.0939披索,費率由每千瓦時0.2763披索升至0.3702披索,漲幅約34%。Napocor提議於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的12個月內回收該款項,以在補貼需求與對消費者的費率影響之間平衡。
- •額外資金用於支付新電力供應商的補貼需求,該等供應商的協議是在Napocor提交2026年初始費率申請後獲批准,付款積壓已達四至五個月。
- •Napocor亦申請臨時授權,以便在監管程序進行期間回收該筆費用,臨時請求及費率調漲的任何決定目前均由ERC裁決。

馬尼拉 — 國營國家電力公司(Napocor)已向監管機構申請,准許向併網電力用戶額外徵收108.2億菲律賓披索,以支付其對服務於主電網以外地區的電力供應商的補貼義務。
在向能源監管委員會(ERC)提交的申請中,Napocor提議將傳教式電化普及附加費(UCME)每千瓦時(kWh)調高0.0939披索。如獲批准,費率將由現行的每千瓦時0.2763披索升至0.3702披索,漲幅約34%,將由所有併入主電網的用戶承擔。
這家國營公司提議在12個月內,即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期間回收該筆款項,以便將額外成本分攤給電力用戶。
Napocor在申請中表示:「12個月的回收期在Napocor回收合法補貼義務的需要與避免對消費者造成過度費率影響的需要之間,提供了合理的平衡。」
UCME依據2001年《電力產業改革法》(EPIRA)授權徵收,是向併網電力用戶收取的費用,用於補貼未連接主輸電網地區的電力供應。Napocor透過其小型電力公用事業集團(SPUG),負責為偏遠及島嶼社區提供電力。
據Napocor表示,額外的108.2億披索旨在支付新電力供應商的補貼需求,該等供應商的購電協議是在公司提交2026年初始費率申請之後才獲ERC批准。公司表示,補貼請求已超出可用的UCME資金,導致付款積壓達四至五個月——這一缺口正是本次申請的核心,因為普及附加費必須吸納2026年原始申請未能預見的補貼義務。
Napocor表示:「若未獲批准並回收這些額外補貼需求,受影響傳教式電化地區的可靠電力供應將受到不利影響。」
這家國營公司亦向ERC申請臨時授權或臨時救濟,以便在申請進行監管程序的期間回收額外費用。該臨時請求的任何決定,連同費率本身的最終裁定,目前均取決於ERC。擬議的調漲仍須經ERC批准。
— Sheldeen Joy Talavera,BusinessWorld
資料來源: Business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