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創作者反對 5% YouTube 預扣稅,盼在 10 月上路前暫緩實施
重點速覽
- •Google 計畫自肯尼亞創作者的 YouTube 收入中直接代扣 5% 稅款,首批將適用 10 月發放的 9 月收入。
- •使用 YouTube AdSense 的創作者已被要求在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提交 KRA 個人識別號碼。
- •這項 5% 預扣稅率源自肯尼亞《2023 年財政法》,適用於居民數位內容收入者;未在當地設有常設機構的非居民稅率為 20%。
- •DCCAK 認為,在政府與創作者及其他產業利害關係人溝通前,不應徵收這項稅款。
- •Google 已警告,未驗證 PIN 的帳戶將被暫停付款,但收入仍會持續累積。

肯尼亞數位內容創作者協會(DCCAK)已要求國家財政部與肯亞稅務局(KRA)暫停徵收 5% 的數位內容變現預扣稅,直到政府與創作者及其他產業利害關係人展開溝通,據報導指出。
此項請求出現在 Google 準備開始直接從肯尼亞創作者的 YouTube 收入中預扣該稅之際。公司已要求 YouTube 的 AdSense 使用者在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提交其 KRA 個人識別號碼,且首筆扣繳將適用於 9 月收入、並於 10 月發放。
Google 警告,未通過驗證 PIN 的帳戶將暫停付款,不過收入仍會在背景持續累積。
肯尼亞這項稅制實際改變了什麼
這項 5% 預扣並不是新稅。其依據來自肯尼亞《2023 年財政法》,該法為從數位內容獲得收入的居民個人與實體訂定 5% 的預扣稅率,至於在肯尼亞境內沒有常設機構的非居民,稅率則為 20%。
Google 這次上線後,改變的是徵收方式:不再由創作者在年度結束時自行申報並繳清,而是改為在付款時自動扣除,類似 Google 目前對來自美國觀眾的收入所代扣的美國稅。
DCCAK 的介入並不會暫停該稅或改變法律;若財政部或 KRA 未回應,這項預扣義務仍將自 10 月起生效。該協會關注的核心在於,這種徵收方式是否符合創作者實際的收入取得與成本支出模式,例如設備、剪輯與製作等,因為預扣是以總付款金額計算,而非最終稅負。
這一差異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平台收入通常分為不同層次:本地收入、外國來源收入,以及依觀眾所在地而不同的稅務處理。肯尼亞創作者也需要區分新的本地扣繳與已適用於來自美國觀眾收益的另一項美國預扣稅。該稅率取決於向 Google 提交的個人稅務資訊,並受完全不同的法律框架規範。
在這一點上,肯尼亞的做法領先多數非洲市場。Google 不會對支付給奈及利亞或南非創作者的 AdSense 款項代扣當地稅款;這兩國的創作者則被要求自行申報平台收入,並直接與各自的國家稅務機關完成繳納。
另見:肯亞政府供應商現在需具備 eTIMS 才能收款,KRA 停用政策面臨法院挑戰
肯尼亞創作者也需要將這項新的本地扣繳,與已對來自美國觀眾收入適用的美國預扣稅區分開來;後者的稅率取決於提交給 Google 的個人稅務資料,且適用的是另一套法律制度。
DCCAK 的請求,現已把焦點從「創作者是否應納稅」轉向「應如何徵收稅款」;無論結果如何,10 月 1 日的期限仍是創作者的即時合規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