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日本提議降低航運 GFI 目標嚴格程度,適用於 IMO 淨零框架

日本提議降低航運 GFI 目標嚴格程度,適用於 IMO 淨零框架

作者: Ship & Bu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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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提議的 GFI 削減係數低於目前 IMO 草案,設定基礎目標為 2030 年削減 7%、2035 年削減 21.9%,直接合規目標則分別為 21% 與 43%。
  • •日本主張可實現的 GFI 目標應反映船隊替換速度,指出截至 2025 年底仍有 95% 的商船使用傳統燃料。
  • •該提案從框架中移除強制性付款與 IMO 淨零基金,允許透過低碳燃料、盈餘單位或對 IMO 批准項目的自願捐款來達成合規。
  • •日本修訂草案取消固定的 2040 年 GFI 削減係數,建議未來目標應基於燃料可用性、可負擔性及可擴展性定期審查。
  • •九月的進一步技術討論預計將考驗成員國在排放目標與合規機制設計兩方面仍保有多少彈性。
日本提議降低航運 GFI 目標嚴格程度,適用於 IMO 淨零框架

日本已就擬議的 IMO 淨零框架(NZF)下的溫室氣體燃料強度(GFI)目標提出降低嚴格程度的提案,主張此舉可回應成員國對相關目標影響國際航運的疑慮。

在提交給 IMO、為九月排定的進一步技術討論做準備的文件中,日本表示其修訂後的草案修正案旨在為成員國達成妥協提供基礎。該提案涵蓋對年度 GFI 削減係數及框架合規機制的調整。

新船用燃料預估在 2030 年僅佔總燃料使用量的 5.8%,凸顯了快速脫碳的挑戰,也說明了目標設定步調為何成為談判中的核心議題。

保留雙層結構但調低削減係數

在擬議的 NZF 下,船舶需達成兩個 GFI 水準:基礎目標與更嚴格的直接合規目標。日本保留此雙層做法,但為兩者提出了較低的削減係數。

就基礎目標而言,日本提議 2030 年削減 7%,至 2035 年提高至 21.9%。其提出的直接合規目標則從 2030 年削減 21% 提高至 2035 年的 43%。

以文件中 2008 年參考 GFI 值 93.3 gCO2e/MJ 計算,上述削減幅度換算約為 2030 年 86.8 gCO2e/MJ 及 2035 年 72.9 gCO2e/MJ。相比之下,目前擬議的 NZF 要求 2030 年達到 85.8 gCO2e/MJ、2035 年達到 65.3 gCO2e/MJ。

船隊替換速度為關鍵考量

日本指出,部分成員國支持與 2023 年 IMO 溫室氣體策略一致的 GFI 目標,但也有成員國對其可行性與影響提出疑慮。日本主張應避免「巨大變動」,包括提前淘汰船舶及半強制性的大規改裝。

該提案將現有全球船隊的構成納入考量。日本表示,截至 2025 年底,95% 的商船仍使用傳統燃料,並主張設定可實現的 GFI 目標時應將現有船舶的替換速度納入考量。

「有必要基於現有船隊的替換速度,採用績效導向的方式,找出可實現的 GFI 目標,」日本表示。

合規機制與基金調整

日本亦提議從草案框架中移除強制性付款及 IMO 淨零基金。在其方案下,船舶原則上將透過使用低碳燃料或盈餘單位(SU)來達成合規。

無法以盈餘單位彌補合規缺口的船舶,則可改為直接向 IMO 批准的項目捐款。日本表示,企業也可選擇旨在支持特定新燃料或技術的項目。

修訂草案同時移除了 2040 年的固定 GFI 削減係數。日本主張,未來目標應定期審查,並考量新燃料與新技術的全球可用性、可負擔性及可擴展性。

日本表示,其修訂草案為進一步討論提供了可能的基礎,旨在促成 IMO 成員國之間達成最終妥協,而九月的技術會談將考驗在排放目標與合規設計兩方面仍有多少彈性空間。

來源:Ship & Bu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