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電池護照2027:一項追溯至礦場的法規
重點速覽
- •歐盟法規2023/1542規定,自2027年2月18日起,凡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池均須具備可透過QR碼存取的數位電池護照。
- •護照必須包含經驗證的材料來源、生命週期碳足跡數據,以及涵蓋鈷、鋰、鎳與石墨、可供機器讀取且符合OECD標準的供應鏈盡職調查資訊。
- •雖然法定義務由電池製造商承擔,但他們將要求上游礦商與精煉廠提供經驗證的來源、碳排與盡職調查數據。
- •能夠提供護照級數據的供應商將取得商業優勢並成為優先供應商;缺乏者無論品質或價格如何,都可能被移出候選名單。
- •文章建議生產商在2026年內備妥礦區層級碳排帳目、數位監管鏈紀錄與結構化盡職調查數據,以免屆時與他人爭搶有限的稽核員與顧問資源。

一項為電池而制定的歐洲法規,即將對開採其原材料的企業提出要求。自2027年2月18日起,凡投放於歐盟市場的電池,均須依據歐盟法規2023/1542取得數位護照,內含經驗證的材料來源、碳足跡與再生內容數據。該法規於2023年7月通過,取代2006年電池指令,是歐盟在歐洲綠色政制下循環經濟議程的基石之一。法定義務雖由電池製造商承擔,但護照所需的數據必須一路追溯至礦場與精煉廠。
對礦業讀者而言,直覺反應是將其歸類為「別人的合規問題」。這種直覺是錯誤的,而且日益成為商業上的錯誤。歐洲電池製造商若無法從上游營運商取得相關數據,便無法申報其鈷的來源、鎳的碳強度或鋰的產地資訊。電池護照將過去僅出現在永續報告中的問題,轉化為客戶必須填寫的必要欄位,而這些客戶將會向最貼近礦源的供應商提出詢問。
法規要求
必要數據載明於法規附件十三,並於DIN DKE SPEC 99100中有詳細技術規範。護照本身將是一份電子紀錄,可透過印在電池上的QR碼存取,涵蓋每一款投放市場的電池。其中三項要求直接涉及礦商與精煉廠。
第一是材料來源:從礦床到成品電池的經驗證監管鏈。第二是碳足跡,按生命週期各階段計算——開採與精煉往往是其中貢獻最大的環節。第三是涵蓋鈷、鋰、鎳與石墨的供應鏈盡職調查,即許多生產商已具備的OECD標準文件,如今須做到可稽核且可供機器讀取。
對營運良好的企業而言,這些並非全新事物。改變在於數據不能再存放於每年歸檔一次的PDF中,而必須是結構化、可驗證,並能隨時交給同樣面臨法規時程壓力的下游客戶。電池護照將產地來源與碳強度從永續議題的談資,轉變為採購條件。
是機會,而非負擔
這一點值得深思。歐洲電池製造商需要經驗證的上游數據才能合規,且他們將偏好能夠完整提供這些數據的供應商。能夠以護照要求的格式提供來源、碳排與盡職調查數據的礦商或精煉廠,將成為歐洲電池供應鏈合格且優先的供應商。做不到者,無論品質或價格如何,都將悄悄跌出候選名單。
對於位於穩定、監管完善司法管轄區、且已建立嚴謹環境與產地紀錄的生產商而言,這是真正的優勢。電池護照正是對他們所投入的透明度給予回報,並賦予其明確的商業價值。這也與其他地區的政策方向一致:美國《降低通膨法案》有與稅收優惠掛鉤的關鍵礦物來源規則,而歐盟《衝突礦物法規》等盡職調查制度,已使歐洲進口商習慣於上游可追溯性要求。現在即建立護照級數據系統的生產商,是在為更廣泛的市場准入要求做準備,而非僅為單一歐盟法規。
礦商檢核清單
- 在礦區層級建立碳排盤查。 為開採與精煉作業建立可辯護的分區碳足跡,使客戶引用時無需附加但書。
- 將監管鏈數位化。 以可匯出的形式追蹤從礦床到出貨的產地資訊,而非事後重構。
- 使盡職調查符合標準。 將符合OECD標準的紀錄以結構化數據形式備妥,而非敘述性附件。
- 主動詢問客戶需求。 您供貨的電池製造商正在定義其護照數據要求,請儘早加入這些對話。
邁向2027年2月的時程
期限已定,但有效的工作應提前完成。在2026年內將礦區層級碳排數據與數位產地資訊整理就緒的生產商,將能在需求出現時從容應對。若等到2026年底客戶開始要求護照級數據才行動,將處於談判劣勢,並與所有人爭奪同樣有限的稽核員與顧問資源。
電池護照的立法目的,是使歐洲電池供應鏈可追溯且更清潔。從礦場的角度看,它的意義更為直接:這是一個訊號,標示著2027年2月之後供應鏈仍能向哪些供應商採購。將其視為銷售憑證而非文書負擔的生產商,才能繼續留在名單上。
Niels van Veen是位於漢諾威的DPP Hero創辦人暨執行長,該公司為GS1 Germany解決方案合作夥伴,並為中小型製造商與進口商提供符合DIN DKE SPEC 99100的電池護照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