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任命法官駁回肯塔基選民資料要求,司法部相關案件連吞第 17 敗
重點速覽
- •一名聯邦法官以「有偏見駁回」方式駁回司法部要求肯塔基州提供敏感選民資料的訴訟,使政府無法重新提起同一主張。
- •該裁定標誌著聯邦政府試圖在多個司法管轄區迫使各州交出選民紀錄的行動,已連續第十七次在法院敗訴。
- •司法部在 2025 年 7 月至 8 月間寄出的三封要求函未符合聯邦法律要求,其中一封引用錯誤法規,另一封未載明法律依據。
- •Boom 法官的裁定依據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判決,該判決認為州政府自行產生的選民名單不屬於司法部作為法律基礎所引用的 1960 Civil Rights Act 條款範圍。
- •肯塔基州州務卿 Michael Adams 是保守派共和黨人,也是多名拒絕聯邦要求提供駕照號碼及部分 Social Security 號碼等資料的州級選務官員之一。

美國司法部要求肯塔基州提供敏感選民資訊的聯邦訴訟已遭駁回,這是聯邦政府推動迫使各州交出選民紀錄的行動在法院連續第 17 次敗訴。
週四,美國聯邦地區法官 Claria Horn Boom — 她本人由總統 Donald Trump 任命 — 駁回了政府針對肯塔基州州務卿 Michael Adams 及 Kentucky State Board of Elections 提起的訴訟。該案以「有偏見駁回」方式結案,意味著司法部不能重新提起同一主張。
如同針對其他州提出的平行案件,司法部要求取得大量肯塔基州選民資料,包括駕照號碼及部分 Social Security 號碼等敏感身分識別資訊。
州務卿 Adams 是保守派共和黨人,也是多名拒絕聯邦選民資料要求的州級選務官員之一。他因努力擴大肯塔基州投票參與管道而受到關注,但這些措施也引來其黨內部分人士反對。
Boom 法官的裁定在很大程度上依據第六巡迴上訴法院近期一項關於密西根州選民名冊的判決。該判決認為,州政府自行產生的選民名單,不構成司法部作為法律依據所引用的 1960 Civil Rights Act 條款下「進入」選務官員持有範圍的紀錄。該條款最初是作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權時代立法之一部分而制定,目的在於保護少數族群的投票參與權;法院如今已多次否定將其作為聯邦從各州自身選民系統蒐集資料的工具。
法官認定,司法部寄給肯塔基州的要求函與寄給密西根州的信件幾乎相同,且同樣在法律上存在缺陷。聯邦法律要求,任何此類紀錄要求都必須以書面載明法律依據與目的。然而,政府在 2025 年 7 月至 8 月間寄給肯塔基州官員的三封信,都未能同時滿足這兩項要求。其中一封信完全引用了錯誤的法規,另一封則僅說明目的,卻從未闡明其背後的法律依據。
肯塔基州如今加入越來越多州的行列 — 其中包括數個由共和黨掌控的州 — 在這些州,聯邦法院已阻止司法部取得 Social Security 號碼及駕照資訊等敏感選民資料的行動。司法部連續 17 項裁定敗訴,且這些裁定由多個聯邦司法管轄區的法官作出,凸顯無論涉及哪一州或哪一巡迴法院,法院均一致認定其法律框架存在缺陷。原始法院意見書可在此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