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在柯米案中稱總統對檢察官的影響力符合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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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在法庭文件中主張,總統指揮該部門在憲法上是允許的,但否認任何此類影響力促使了對詹姆斯·柯米的起訴。
- •柯米於2026年4月被起訴,罪名是發布一張貝殼拼出「86 47」的海灘照片,威脅總統唐納·川普。
- •檢方表示,聯邦檢察官埃利斯·博伊爾獨立行事,沒有人命令或建議他進行調查或尋求起訴。
- •柯米的撤銷動議主張此案屬於報復性起訴,並引用川普在Truth Social上敦促前司法部長帕姆·邦迪「正義必須立即伸張」(JUSTICE MUST BE SERVED NOW)的貼文。
- •此案也涉及「Counterman訴蒙大拿州案」下的第一修正案「真實威脅」教義,柯米的審判定於10月21日在北卡羅來納州新伯恩舉行。

司法部向聯邦法院表示,總統在憲法上對檢察官「具有影響力」,但同時辯稱,其對前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詹姆斯·柯米的起訴並非受到任何此類影響力驅使。
司法部於週二就柯米要求撤銷北卡羅來納州「貝殼案」的動議提交答辯——該案為2026年4月的起訴書,指控他發布一張以貝殼排成「86 47」的海灘照片,威脅總統唐納·川普。這組數字是爭議的核心:「86」是「除掉」某事物的俚語,而「47」指的是身為第47任總統的川普。
柯米的辯護方表示,此案屬於報復性起訴,等於對他多年來公開批評川普的報復。此案背景由來已久:柯米自2013年起領導FBI,直到2017年5月在該局調查俄羅斯干預選舉期間遭川普解職,此後兩人持續公開交鋒。
這項論點或許已從政府自身的文件中獲得新的支持。檢方在第9頁寫道,總統指揮司法部是憲法上的「功能,而非缺陷」。
文件指出:「行政首長指揮其部屬行使核心行政職能,是我國憲政體制的功能,而非缺陷。」
司法部更進一步表示,獨立司法部的概念「與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相悖」,而且「就歷史分析而言,這是一則迷思」。實務上,該部門長期以來遵循的是相反的規範:歷任司法部長均維持針對白宮就待決刑事案件進行接觸的書面限制,包括時任司法部長艾瑞克·霍德於2009年發布的備忘錄,限制司法部內哪些人員可就具體案件與白宮溝通——這些政策源自水門事件後的時代。
與此同時,該份文件堅稱,提起指控的聯邦檢察官埃利斯·博伊爾完全獨立於川普行事,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壓力。
文件稱:「沒有人命令、甚至沒有人建議博伊爾持續進行調查或尋求起訴。」文件並表示,博伊爾直到大陪審團程序展開的前一天,才與代理司法部長討論相關指控。
這項矛盾正是柯米尋求撤銷此案的核心。柯米在動議中主張,該起訴「體現了總統多年來利用刑事程序、因柯米先生的受保護言論及其根深蒂固的敵意而懲罰他的行動」。報復性起訴的主張建立在正當程序之上,在法庭上須承擔沉重的舉證責任:被告通常必須提出針對受保護行為遭報復的具體證據,而不能僅從總統的公開貼文推論。
作為佐證,柯米引用川普指示前司法部長帕姆·邦迪採取行動的一則Truth Social貼文,文中寫道:「正義必須立即伸張。」(JUSTICE MUST BE SERVED NOW.)
司法部駁斥該則貼文,稱其僅反映川普認為柯米犯罪的看法,而非起訴指令。但文件自身承認憲法「明確預設」總統對檢察官的影響力,這似乎削弱了上述立場。此案也觸及第一修正案關於「真實威脅」的教義邊緣;最高法院2023年在「Counterman訴蒙大拿州案」(Counterman v. Montana)中處理過這一類別,裁定此類起訴必須證明被告對於威脅性言論將如何被理解,至少抱持輕率的主觀心態。
柯米的審判定於10月21日在北卡羅來納州新伯恩舉行。在此之前,法官對撤銷動議的裁決是下一步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