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菲律賓農業部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開放市鎮水域供商業捕撈

菲律賓農業部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開放市鎮水域供商業捕撈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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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漁業法》修正草案將授權地方政府單位核准商業漁船在市鎮水域作業,但須受水深限制。
  • 現行法律規定市鎮水域(一般自海岸線延伸15公里)主要保留給小規模及自給自足的漁民。
  • 修正案將要求商業漁船安裝船舶監控系統,以打擊非法、未通報及未受規範的捕撈行為。
  • 最高法院以13比2裁定維持原判,確認先前要求裝設VMS的第266號漁業行政命令違憲。
  • 農業部預計本週完成修正案最終版本,但仍須經國會通過方能生效。
菲律賓農業部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開放市鎮水域供商業捕撈

農業部長Francisco P. Tiu Laurel, Jr.表示,1998年《漁業法》修正草案將納入授權地方政府單位(LGU)核准商業漁船進入市鎮水域作業的條文。

Laurel上週在眾議院舉行的農業部(DA)預算聽證會場邊向記者表示,核准此類漁船進入的權力係依據1991年《地方政府法》。

Laurel指出,農業部希望修正案以水深為基礎,地方政府的決定將取決於水域深度。依據《漁業法》,經主管機關認證水深不足七噚(fathom)的市鎮水域禁止商業捕撈。市鎮水域——一般指自海岸線向外延伸15公里的海域——長期以來主要保留給小規模及自給自足的漁民,此規定源於憲法保護手工漁民及海洋資源優先使用權的政策。

Laurel向記者表示:「我們基本上是在說,是否允許商業或小型商業漁船進入其水域,由地方政府及其議會決定。當然,會有以水深為基礎的限制。」

他並表示,《漁業法》修正案應要求商業漁船使用船舶監控系統(VMS)。

Laurel說:「即使身為漁民,這也是我的立場。應該要有VMS。」

漁業與水生資源局此前通過第266號漁業行政命令,要求商業漁船安裝VMS及電子通報系統,以監控非法、未通報及未受規範(IUU)的捕撈行為。該項要求是菲律賓作為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成員及打擊IUU捕撈國際文書簽署國的義務之一。

馬拉邦市地方法院第170分院於2021年裁定該命令違憲並予以撤銷。最高法院於1月31日以13比2的裁定維持原判。法院裁決使政府失去了針對商業漁船的主要電子監控工具,這也凸顯農業部如今透過立法而非行政命令,將VMS要求明文納入《漁業法》的原因。

Laurel表示,農業部正在準備修正案的最終版本,預計本週內完成。修正案定案後,仍須經過國會立法程序方能生效。——Marron Joshua F. Mendo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