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比特币与以太坊ETF框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要点速览
- •拟议加密货币ETF框架的公众意见征询期截止于9月20日。
- •该计划第一阶段仅涵盖比特币和以太坊,基金将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 •持牌资产管理公司须将ETF作为被动产品运作,对标的加密资产的平均净敞口至少为80%。
- •草案要求对基金结构、风险和服务提供商进行强制性披露,以加强投资者保护。
- •修订后的托管方案仍以国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为主要选择,但允许合格境外托管机构在有限情况下参与。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就其拟议的加密货币ETF框架开放公众意见征询期,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0日。该征求意见稿距离成为正式规则手册仍需至少两个步骤:监管机构须先收集反馈、修订其建议,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批准相关产品。
8月的草案建立在此前4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当时多数意见支持监管机构对托管安排的处理方式,并帮助官员完善了原始设计的部分内容。目前尚未给予最终批准,也未确认任何推出日期的承诺。
第一阶段仅比特币和以太坊达标
泰国加密货币ETF计划的第一阶段仅涵盖两大数字资产——比特币和以太坊,相关基金将只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交易。
根据草案,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将每只基金作为被动型产品运作,追踪单一加密资产的价格,并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将对标的代币的平均净敞口维持在至少相当于资产净值80%的水平。
草案还规定了投资者保护要求,对基金结构、风险及服务提供商的披露均被列为强制性要求。
泰国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还将能够购买本地注册的加密货币ETF,同时可继续持有其已被允许持有的境外发行ETF,但现行投资限额仍将适用。与海外加密货币ETF挂钩的替代性工具(如存托凭证)在初始阶段不会获得批准。
新一轮征求意见有何不同
8月草案中最显著的变化涉及托管安排,该问题上一次被讨论是在4月。自2022年FTX交易所倒闭、导致客户资产滞留在破产程序中以来,托管已成为全球加密基金监管的焦点。
SEC修订后的设计仍以国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作为加密货币ETF资产的主要存放地,同时监管机构保留酌情允许合格境外托管机构进入的权力,前提是“在当前情况下确有必要且适当”。合格境外托管机构还可注册为加密货币ETF的共同基金监督人。
任何拟在泰国提供数字资产的境外托管机构,必须首先在其母国司法管辖区获得准入,并在拥有实际法律权力的监管机构之下运营。泰国SEC的审核人员还须认定该托管机构符合SEC自身的资产保护标准。
这在泰国加密货币布局中的位置
此次征求意见延续了SEC在整个2026年期间在数字资产领域的一系列工作。今年1月,SEC副秘书长Jomkwan Kongsakul表示,加密货币ETF已在原则上获得批准,且这些产品将减少使部分投资者望而却步的黑客攻击和钱包安全担忧,Cryptopolitan当时对此进行了报道。
泰国早在2024年6月就批准了首只现货比特币ETF,最初仅面向机构投资者。这一进展与更广泛的全球趋势一致:美国监管机构于2024年1月批准现货比特币ETF,香港于同年4月上市首批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ETF,现货以太坊基金于2024年年中开始在美国交易——这类境外发行产品正是泰国基金在现行限额下已经可以持有的。
税收政策也是这项工作的基础之一。泰国多年来对加密货币实行0%的资本利得税率,该优惠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SEC将ETF框架视为将投资者需求引入受监管产品的又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