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Lawfare 分析师警告:皮罗据报筹划的特别大陪审团计划可能"以惨烈方式适得其反"

Lawfare 分析师警告:皮罗据报筹划的特别大陪审团计划可能"以惨烈方式适得其反"

作者: Alternet·

要点速览

  • 特别大陪审团依据 1970 年《有组织犯罪法》设立,旨在帮助检察官处理复杂案件,存续期最长可达 36 个月。
  • 与普通大陪审团不同,特别大陪审团可在任期结束时发布公开报告。
  • 华盛顿特区大陪审团的任何报告都需获得陪审员多数批准,并在公开前接受司法审查。
  • 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曾在皮罗调查杰罗姆·鲍威尔一案中驳回传票,称政府提供的犯罪证据几乎为零。
  • 鲍尔表示,特别大陪审团更适合用于长期调查,而非炮制谴责政治对手的公开文件。
Lawfare 分析师警告:皮罗据报筹划的特别大陪审团计划可能"以惨烈方式适得其反"

据传,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因联邦检察官珍宁·皮罗(Jeanine Pirro)决定不对奥运选手大卫·赫恩(David Hearn)追究刑事责任而震怒,正考虑将其解职——一位法律专家表示,皮罗可能采取的挽回颜面之举或将"以惨烈的方式适得其反"。

Lawfare 的安娜·鲍尔(Anna Bower)周一在 X 上提出了这一问题:"上周,《华盛顿邮报》(WaPo)报道称,华盛顿特区已组建一个'特别大陪审团'。"她问道:"联邦检察官珍宁·皮罗是否会利用该大陪审团发布一份针对特朗普批评者的不利报告?"

鲍尔补充道:"如果这就是她那'天才大脑'式的计划,那它并不是一个好计划。"

鲍尔在其关于特别大陪审团的 Lawfare 分析文章中指出,"放手让这样一个陪审团去调查所谓的罪行,有时会以惨烈的方式适得其反。"

特别大陪审团依据 1970 年《有组织犯罪法》(Organized Crime Act of 1970)设立,是一种专门工具,旨在让检察官更便于处理复杂的团伙犯罪案件。与普通大陪审团一样,它们秘密运作,有权调取文件、要求证人作证并提起公诉。在人口超过 400 万的司法辖区,必须每 18 个月组建一次特别大陪审团,不过在较小的辖区,也可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特别大陪审团的存续期最长可达 36 个月——是普通大陪审团的两倍——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它们可在任期结束时发布公开报告,这是普通大陪审团无法做到的。

这些特点为检察官在长期调查中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但如果目标是产出一份公开文件而非作出起诉决定,它们也附带不容忽视的限制。据鲍尔分析,这些限制使特别大陪审团难以成为针对特朗普批评者的有力政治武器。

鲍尔写道:"除了法律规定的限制之外,这一个特别大陪审团的实际处境,使得将其报告用作政治武器的想法显得更加不切实际。报告只有在过半数大陪审员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交。而且,这毕竟是一个华盛顿特区的大陪审团。皮罗的办公室此前在说服特区陪审员配合其一些政治色彩较浓的起诉时,已经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

鲍尔还说,可能决定任何报告是否公开的法官"绝非好对付的角色"。这一任务将落在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身上,他此前就曾批评过皮罗对大陪审团权力的使用。今年早些时候,博斯伯格驳回了皮罗在调查美联储主席杰罗姆·鲍威尔(Jerome Powell)时发出的传票,认定政府提供的犯罪证据"几乎为零",且传票系出于不当目的而签发。

基于这些原因,鲍尔认为,即使特别大陪审团可供使用,它也不是一个能按需生成公开记录的可靠工具。相关法规的设计初衷是用于刑事调查,而非将大陪审团变成发布指控的工具。

综合这些因素,鲍尔得出结论:如果皮罗组建特别大陪审团是希望借继续追查特朗普的政治对手来取悦他,那么她可能正在犯下严重错误。

鲍尔写道:"总而言之:如果皮罗的目标只是开展一项长期刑事调查,特别大陪审团或许能为她提供一件有用的工具。但如果目标是炮制一份谴责特朗普政治敌人的公开文件,这件工具就显得逊色得多。这部法律并不是为了给检察官提供一种机制,让他们得以公布那些无法说服大陪审团提起指控的罪名。"

她最后写道:"如果你给大陪审团开口说话的机会,你无法指望它讲出你想让它讲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