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法律专家警告:珍妮因·皮罗的特别大陪审团可能被用来抹黑目标人物

法律专家警告:珍妮因·皮罗的特别大陪审团可能被用来抹黑目标人物

作者: Raw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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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联邦检察官珍妮因·皮罗已在华盛顿特区召集了一个特别大陪审团,其副手史蒂文·范德费尔登被指派主导相关程序。
  • 法律分析师丽莎·鲁宾称这一决定极不寻常,并警告其可能出于不当的政治目的,例如公开损害某人的声誉。
  • 根据18 U.S.C. §§ 3331–3334设立的联邦特别大陪审团主要负责调查有组织犯罪活动,仅在涉及公职人员非刑事不当行为的严格限定条件下方可发布报告。
  • 鲁宾暗示,在证据不足以获得刑事起诉时,特别大陪审团可能被用来公开指控某人有不当行为。
  • 鲁宾对范德费尔登的任命提出质疑,指出他缺乏作为联邦检察官参与此类程序的过往经验。
法律专家警告:珍妮因·皮罗的特别大陪审团可能被用来抹黑目标人物

美国联邦检察官珍妮因·皮罗在华盛顿特区召集特别大陪审团的决定,是一项"极不寻常"的举动,可能暗示不当的政治目的。法律分析师丽莎·鲁宾周三在MSNBC的《Velshi》(也被称为MS NOW)节目中如是说。

鲁宾是在《华盛顿邮报》报道皮罗已召集该特别大陪审团后讨论了这一进展,皮罗的副手史蒂文·范德费尔登被委派主导相关程序。

"为什么珍妮因·皮罗想要一个特别大陪审团?"鲁宾问道。"可能是在某种情况下,她可以依法让该大陪审团发布一份可能抹黑某人的报告。"

鲁宾的判断——即皮罗可能试图损害某人的声誉——取决于嵌入在一个词中的法律区别:特别。根据联邦特别大陪审团法规18 U.S.C. §§ 3331–3334,此类陪审团的召集主要是为了调查某一区域内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与普通大陪审团不同,后者的重点在于确定是否有足够证据提起刑事起诉。一个关键区别是,特别大陪审团有权发布报告,但仅限于严格限定的条件下。

"特别大陪审团可以根据法规和联邦法律发布报告,但它只能在特定情况下向法院提交报告,"鲁宾解释道。"这是关于……目前担任公职人员或雇员的人涉及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非刑事不当行为、渎职或失职。"

她补充道:"也许在这里召集特别大陪审团的原因,与报告所允许的主题内容有关。"

主持人阿莉西亚·梅嫩德斯暗示,皮罗可能针对的是杰罗姆·鲍威尔——这位前美联储主席目前仍在该央行的理事会中任职。鲁宾回应称,可能的目标范围很广,但无论目标是谁,常规起诉似乎不太可能成功。

"想一想为什么你需要一个特别大陪审团,可能是因为你已经明白你无法达到起诉某人的门槛,"鲁宾说,"但你希望公众知道那个人做了一些我们认为——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错误的事情。"

鲁宾谴责这种对特别大陪审团的使用是不当的,同时承认考虑到司法部目前的立场,这并不令人意外。

"这不是特别大陪审团的正当用途,但我也想指出,基于这个司法部此前行为方式的证据,"她说。"这并非超出他们此前所做所为或他们的思维方式。"

鲁宾还指出皮罗选择范德费尔登是表明大陪审团可能如何运作的又一信号。

"他不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前联邦检察官,甚至根本不是联邦检察官,"她说。"他不是那种在特别大陪审团情境下你所期望的、拥有司法部经验的人。"

来源:Raw Story | 华盛顿邮报 | MSNBC节目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