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韩国检方就2008年仁川清真寺儿童强奸案寻求判处巴基斯坦男子10年徒刑

韩国检方就2008年仁川清真寺儿童强奸案寻求判处巴基斯坦男子10年徒刑

作者: The Korea Times Business·

要点速览

  • 检方以强奸13岁以下未成年人等罪名,请求判处该巴基斯坦男子10年有期徒刑。
  • 该男子涉嫌于2008年9月在仁川西区一座清真寺威胁并性侵两名当时分别为7岁和9岁的外国儿童,案发时他在该清真寺教授《古兰经》。
  • 由于受害者当时年幼无法举报,案件在事发多年后才被举报。
  • 2019年法律修订废除了对13岁以下儿童性犯罪的追诉时效,使这起2008年的案件得以起诉。
  • 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尚未就本案宣布判决。
韩国检方就2008年仁川清真寺儿童强奸案寻求判处巴基斯坦男子10年徒刑

据司法官员周一透露,检方已请求对一名因近二十年前在首尔以西仁川的一座伊斯兰清真寺性侵外国儿童而被起诉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判处重刑。

据官员称,在7月中旬举行的一场听证会上,检方请求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判处这名身份未公开的巴基斯坦男子10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强奸13岁以下未成年人。

该男子被控于2008年9月在仁川西区的一座清真寺威胁并性侵两名当时分别为7岁和9岁的外国儿童。案发时,他正在该清真寺教授《古兰经》。

检方解释称,由于受害者遭受侵害时年纪太小,本案的举报被延迟提出。此类延迟举报长期以来一直是儿童性侵案件面临的难题,近年来韩国加强了针对此类罪行的法律框架,包括2019年的一项修订,该修订废除了对13岁以下儿童性犯罪的追诉时效,使此类旧案得以起诉。根据韩国法律,针对13岁以下儿童的性犯罪适用该国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强奸未成年人罪最低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本案由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审理,该法院管辖首尔以西的地区。目前判决尚未公布。

来源:The Korea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