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大陪审团传票寄到家中:作为证人、当事人或目标对象意味着什么

大陪审团传票寄到家中:作为证人、当事人或目标对象意味着什么

作者: Citybuzz·

要点速览

  • 大陪审团传票无需法官事先批准即可发出,是联邦检察官最常用的调查工具之一,送达对象涵盖个人和公司。
  • 司法部将传票接收者分为证人、当事人和目标对象三类,目标对象通常会收到目标对象通知信,并面临现实的起诉可能。
  • 这些身份标签是流动的,证人或当事人可能因调查期间提供的证言或文件而滑入更严重的类别。
  • 规则17(c)(2)允许法院撤销或修改不合理或具有压迫性的传票,第五修正案可逐个问题援引,但公司无法主张该特权。
  • 建议的第一周步骤包括:保全所有记录、避免谈论此事、聘请联邦辩护律师、以书面形式确认身份,以及在作证时随时出去咨询律师。
大陪审团传票寄到家中:作为证人、当事人或目标对象意味着什么

信封厚实而正式,印着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回信地址。里面是一份大陪审团传票,要求你在指定日期出庭、交出指定文件,或两者兼有。文件中的某个地方,可能有一个词几乎能揭示你处境的全部真相:证人、当事人或目标对象。

大多数人不知道这三者的区别。但正是这个区别,将决定你未来六个月的走向。大陪审团传票是联邦检察官最常用的调查工具之一——它无需法官事先批准即可发出,送达对象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公司,常常与搜查、民事监管机构的文件调取以及对现任和前任员工的访谈同步进行。

当传票落到餐桌上时,人们的问题往往按可预见的顺序出现:这张纸到底要我做什么?我属于三者中的哪一类?我能采取什么应对措施?按这个顺序来逐一解答。

大陪审团掌握你的名字是有原因的

联邦大陪审团是一群宣誓的公民,负责裁定政府是否掌握足够证据对某人提出刑事指控。它秘密开会,听取检察官传唤的证人证言,审阅检察官提交的文件,并就是否提起公诉进行表决。大陪审团设于每一个联邦司法区,其工作几乎总是联邦重罪起诉的第一步(检察官直接提交起诉书的情形除外)。

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6条,至少须有12名陪审员同意才能提起公诉。这一门槛低于审判陪审团须达到的一致裁决,而且整个程序进行时,法庭内没有法官,你身边也没有你的律师。

传票是大陪审团收集检察官希望其审阅材料的方式。如果你的名字在上面,说明政府认为你掌握信息、文件,或两者兼有。这并不自动意味着你被指控了什么——也不意味着你是安全的。

证人、当事人和目标对象含义不同

司法部使用三种标签,它们不可互换。《司法手册》规定了联邦检察官应遵循的定义,每一种都值得单独理解。这些定义属于司法部内部指引,而非法庭规则——但在实践中,它们决定起诉决策、证人被传唤的先后顺序,以及谁会在公诉表决前获邀谈判。

证人。 政府认为你掌握与他人行为有关的有用信息。你不在枪口之下——但这一身份可能改变。

当事人。 你的行为处于大陪审团调查的范围之内。检察官尚未决定是否应起诉你,但也未认定你无罪。这是最容易被误解、也最危险的类别,因为人们把它理解为“大概没事”,而它往往意味着“暂时还没事”。

目标对象。 政府认为证据将你与某项罪行联系起来,并视你为潜在的被告。如果你是目标对象,被起诉是现实可能,且往往是既定计划。目标对象通常会通过“目标对象通知信”获知这一身份,这类信件通常邀请收信人作证,并往往为在起诉前讨论解决方案打开大门。

这些标签是流动的。在宣誓作证时说错话的证人会变成当事人。其文件恰好填补政府推理中最后一环空缺的当事人会变成目标对象。有时这种转变就发生在一次大陪审团会议与下一次之间。

你可以在不拒绝服从的前提下提出抗辩

大陪审团传票是法庭命令。置之不理会招致藐视法庭的后果。但服从并不等于束手就擒。《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7(c)(2)条允许法院在遵守传票不合理或具有压迫性时撤销或修改传票,而大陪审团可以索取的材料范围,比审判传票所能触及的标准更宽。

第五修正案依然重要,而且是以大多数人忽视的方式。证人可以逐个问题地援引不自证其罪的特权。当提交文件这一行为本身会证实文件存在、由你持有、或正是政府所认为的内容时,提交文件本身就可能具有证言性质。这些都不会自动生效:你必须在正确的时机、以正确的方式提出,否则一次失误即构成放弃。另需注意,该特权属于个人——公司或其他集体实体无法援引,因此面对传票的实体通常会就提交范围、时间和成本进行协商。

在第一周迅速行动

保全一切。 一旦你知晓调查存在,删除电子邮件、短信或文件就可能构成妨碍司法——而这往往比底层犯罪更易证明。暂停自动删除设置,并告知所有持有相关记录的人照做。

停止谈论此事。 不与同事谈,不与朋友谈,不在任何通讯应用上谈。一旦那些人收到自己的传票,随意的闲谈就会变成证人证言。

聘请联邦辩护律师,而非通才型律师。 大陪审团业务是一个自成一体的领域,有自己的节奏。一位在州案件中表现出色的律师,在这里可能仍然不合适。日常处理联邦事务的律所,例如Hodde Law,习惯于在收到传票的当天下午就将其解读并转化为一套策略。

以书面形式确认你的身份。 让律师联系检察官,明确你适用哪个标签。这个答案将决定后续的一切决策。

不要独自前往。 你的律师不能坐在大陪审团审议室里你身旁,但他们可以在门外等候,你可以在每个问题之后走出去咨询。善用这一点。

传票只是一场对话的开始。你在第一周的所作所为,决定了此后的一切如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