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川普暗示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以影響聯邦選舉規則

川普暗示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以影響聯邦選舉規則

作者: Raw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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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普總統對動用行政緊急權力將期中選舉管理聯邦化表示開放態度,此舉為歷任總統前所未見。
  • 保守派評論人士韋恩·阿林·魯特引用1983年最高法院判例 INS v. Chadha 提出該構想,但法學學者指出該判例並未授予總統單方面的選舉權限。
  • 憲法的「選舉條款」將國會選舉的規範權歸屬於各州議會及國會,而非總統。
  • 川普另已敦促由共和黨掌控的參議院通過眾議院批准的《保衛美國法案》,該法案將施加新的投票限制,但至今未獲推進。
  • 選舉法專家表示,任何總統透過緊急狀態宣告將選舉聯邦化的企圖都將接受司法審查,並面臨立即的法律挑戰。
川普暗示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以影響聯邦選舉規則

川普總統對一項史無前例的行政權力運用表示開放態度,欲對期中選舉程序實施聯邦管控。此前一位保守派媒體人士在廣播節目中提出此構想——此舉將打破長久以來的憲政架構,即由各州管理選舉,而任何聯邦層級的選舉規則由國會而非總統制定。

Real America's Voice 主持人韋恩·阿林·魯特在週二的廣播中向川普提出一項邊緣法律理論,主張總統可透過宣布與選舉相關的國家安全緊急狀態來繞過國會。魯特與其他曾質疑近期選舉正當性的右翼評論人士一直在推動此構想,作為確保共和黨在11月選舉中取得優勢的手段。

「讓我在你腦中植入一個想法,好嗎?因為要讓參議院做點事實在太難了,」魯特說。「他們現在在休會,什麼也做不成。如果他們始終無法通過《保衛美國法案》(SAVE America Act),你有權為選舉宣布國家安全緊急狀態。最高法院在1983年雷根執政時期的 INS v. Chadha 案中裁定,如果美國總統宣布國家安全緊急狀態,他們無法挑戰它。唯有國會兩院各以三分之二多數投票才能推翻。」

魯特主張,若在一個月內採取行動,將可在聯邦層級實施帶照片身分證明、公民身分證明及通訊投票限制等強制規定。

川普對該提案顯得頗為接受。

「我只能說,更離奇的事都發生過,」川普說。「我就說到這裡。」

據報導,川普過去曾拒絕盟友提出的類似提案。然而,他一直敦促由共和黨掌控的參議院通過眾議院已批准的《保衛美國法案》,該法案將引入新的投票限制,普遍被視為對共和黨在選舉上有利。參議院迄今未推進該法案。

魯特所引用的法律理論核心為 INS v. Chadha,即1983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判決。然而,該裁決主要處理的是立法否決權的合憲性及國會與行政部門之間的權力分立問題,並非總統對選舉的緊急權力。法學學者普遍駁斥該判例賦予總統不受約束的權力以單方面施加選舉規則的說法,且美國憲法將選舉管理權主要授予各州及國會。

根據1976年《國家緊急狀態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歷任總統已宣布超過70次國家緊急狀態,最常見的用途為實施外國制裁或應對自然災害。此前從未有總統動用緊急權力將選舉管理聯邦化。該法要求總統援引正在啟動的具體法定權限,且緊急狀態宣告仍須接受司法審查。

選舉法專家指出,任何總統試圖透過緊急狀態宣告將選舉程序聯邦化的做法都將面臨立即的法律挑戰,因為憲法的「選舉條款」(Elections Clause)將國會選舉的規範權交給各州議會,而國會擁有「制定或修改」此類規範的權力——而非總統。聯邦對選舉的參與在歷史上都是透過國會立法實現的,例如《投票權利法》(Voting Rights Act)和2002年《幫助美國投票法》(Help America Vote Act),而非透過行政命令。

關於該交談的報導與討論已在社群媒體及各大政治媒體平台流傳。

另見:Media Matters | The Hill | 來自 @atrupar 的 X 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