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揭露川普企業募款運作,引發貪腐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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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川普總統在第二任期內透過專任募款人梅雷迪思·歐羅克從企業捐款者處籌得超過8億美元。
- •川普親自督導募款運作,幾乎每晚要求進度報告,並經常將索取金額提高至每位捐款者500萬至5000萬美元之間。
- •這些募款行為在現行法律下看似合法,法律對總統為非營利組織或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籌款並無限制,也不要求大多數交易公開揭露捐款者身分。
- •包括參議員伊麗莎白·華倫在內的批評者和多位評論人士將這些募款手法比擬為有組織犯罪勒索,並強調許多被鎖定的企業與聯邦政府有待決業務。
- •總統圖書館的私人融資可追溯至富蘭克林·D·羅斯福政府,而允許無上限獨立支出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框架則源於2010年美國最高法院「聯合公民案」裁決及隨後的聯邦上訴法院判決。

《華爾街日報》週四發布的一篇報導揭露了川普總統向企業捐款者爭取大額捐款以資助白宮豪華舞廳及總統圖書館等項目的新細節。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川普聘僱了一位名為梅雷迪思·歐羅克的募款人,其職責是向企業施壓,促使資金流向總統的各項計畫。該報指出,川普幾乎每晚都會要求歐羅克報告募款進展。
「川普會問歐羅克哪些公司和捐款者已經開了支票、哪些還沒有,以及金額多少,」《華爾街日報》報導稱。「他經常要求她提出比原定計畫大得多的金額請求——對某些捐款者要求500萬美元,對另一些則是5000萬美元。而且總統會給她名單去打電話,通常包括最近與他見過面的人,據了解這些通話內容的人士透露。」
《華爾街日報》估計,川普在第二任期內已從企業捐款者處籌得超過8億美元。該報得出結論認為,此行為在現行法律下似乎完全合法。
「沒有任何法律禁止總統為非營利組織籌集無上限的資金,例如用於舞廳和總統圖書館的那些組織、他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或政治議題委員會,」《華爾街日報》解釋道。「對於大多數此類交易,並不要求公開揭露捐款者身分,支出報告也極少。」
自富蘭克林·D·羅斯福政府以來,總統圖書館即透過非營利基金會以私人資金建造。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框架則源於2010年美國最高法院「聯合公民案」裁決及隨後聯邦上訴法院在 SpeechNow.org v. FEC 案中的判決,兩者共同取消了獨立政治委員會的捐款限額。這兩個管道都允許企業在很大程度上不公開地捐款,使得《華爾街日報》報導中所描述的做法沒有明確的法律障礙。
儘管表面合法,許多批評者仍將總統的行為描述為深度腐敗,指出許多被鎖定募款的企業與聯邦政府有待決業務。直接向企業捐款者募款——其中一些人最近才與總統會面——加劇了川普政治生涯中一系列更廣泛的倫理爭議,包括第一任期內的薪酬條款訴訟,以及對其在任期間持續經營私人企業的審查。
參議員伊麗莎白·華倫(民主黨—麻州)寫道:「唐納·川普是我國歷史上最腐敗的總統。」
《大西洋月刊》撰稿人亞當·瑟維爾打趣說,川普嚴格來說「無法被收買」,因為「他是訂閱制的」。瑟維爾調侃道:「你必須永遠不斷地賄賂他。」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歷史學家埃里克·勞赫韋引用了《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指出歐羅克有時會告訴潛在的企業捐款者「老闆要這筆錢」,他將此比作有組織犯罪的手法。
「各位,『老闆要這筆錢』不叫『募款』,」勞赫韋寫道,「這是『食人魚兄弟』式的操作。」
《哈潑斯》雜誌特約編輯斯科特·霍頓做出了類似的類比。「我試圖看出這個操作與典型的有組織犯罪保護費勒索有何不同,」霍頓寫道。「我看不出有什麼區別。」
「保衛民主」的作家兼編輯阿曼達·卡本特主張,屈服於此類要求的企業也應承擔責任。「如果一位政客在出售接觸管道和好處,CEO們也不能免責,」她指出。「他們不能只是花錢辦事。這不是可以肆意賄賂、勒索和腐蝕我們經濟的通行證。有許多法律工具可以在私部門層面追蹤這些行為,並讓他們為這些骯髒交易的自己那部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