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川普政府採取行動,挑戰美國律師協會認證法學院的權力

川普政府採取行動,挑戰美國律師協會認證法學院的權力

作者: Fox Business Mark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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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認定ABA不符合聯邦認證機構法規,並引用一份500頁的報告,主張其認證部門與法律專業不夠獨立。
  • ABA認證近200所美國法學院,其理事會是唯一獲教育部認可的法學博士課程認證機構,而在大多數州,畢業於ABA認可的法學院是報考律師資格考試的標準途徑。
  • 全國高等教育機構品質與誠信諮詢委員會定於9月審查此項建議,之後再向教育部次長尼可拉斯·肯特提出本身的建議。
  • 根據《高等教育法》,認證機構必須先獲通知並有聽證機會,且通常可有最多12個月的時間恢復合規,其聯邦認可資格才能被終止。
  • 若ABA失去認可資格,隸屬大學的法學院可能依靠所屬大學的認證機構取得聯邦援助,而獨立法學院將面臨更大困難,因為沒有其他專門針對J.D.課程且獲聯邦認可的認證機構。
川普政府採取行動,挑戰美國律師協會認證法學院的權力

川普政府正採取行動,挑戰美國律師協會(ABA)長久以來認證法學院的權威;這項監督職責自1952年起便一直由該組織承擔。

白宮聯同國會共和黨人,指控ABA利用其在法律教育領域的主導地位,向新一代律師推廣多元、公平與包容(DEI)意識形態。這場認證之爭只是行政當局與法律界更廣泛對抗的一環,相關對抗還包括針對知名律師事務所的行政措施,以及因校園政策與大學之間的經費爭議。

這項行動的核心,是一份長達500頁的美國教育部報告。該報告由《華爾街日報》取得,內容主張ABA的認證部門與法律專業本身不夠獨立。

美國教育部在提供給Fox News Digital的聲明中表示,其幕僚已檢視ABA的認證標準,並發現該組織「不符合」聯邦認證機構法規。

「由於程序仍在進行中,且涉及多個階段的審查,包括9月由一個獨立的跨黨派諮詢委員會進行的審查,我們不會對細節發表評論,」教育部發言人表示。

ABA對法律教育的影響力

ABA的認證體系,使其對其在美國認證的近200所法學院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ABA並非政府機構,而是成立於1878年的民間自願性會員組織,其守門地位來自聯邦認可:其法律教育與律師執業資格部門理事會,是唯一獲教育部認可的法學博士(Juris Doctor)課程認證機構,而在大多數州,畢業於ABA認可的法學院是報考律師資格考試的標準途徑。

這場爭議直接關係到聯邦經費。自1965年《高等教育法》通過以來,只有獲得認證的大學才能參與聯邦學生財務援助計畫。就讀未獲認證法學院的學生,無法取得聯邦學生貸款或助學金。

後續程序步驟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教育部初步建議不再承認ABA為聯邦認可的認證機構,此案將交由一個委員會審查。該委員會即全國高等教育機構品質與誠信諮詢委員會(NACIQI),是負責評估認證機構聯邦認可資格的獨立諮詢機構;其定於9月審議此案,之後再向教育部次長尼可拉斯·肯特提出本身的建議。

ABA認證理事會主席梅麗莎·哈特在提供給Fox News Digital的聲明中表示,理事會遵守聯邦法律與法規。

「雖然很難對我們尚未收到的建議發表評論,但我們期待在下個月於[全國高等教育機構品質與誠信諮詢委員會]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有機會釐清各種誤解並澄清紀錄,」哈特表示。

「作為美國法學院的國家級認證機構,我們持續專注於確保優質的法律教育,培養有能力、有道德且具備執業資格的律師,」她補充道。「理事會認證法學院所培養出的成果無可比擬;在認可程序持續進行之際,我們將繼續從事認證法學院這項重要工作。」

法律賦予的權限

根據《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部長有權終止認證機構的聯邦認可資格,但必須先通知該認證機構並給予聽證機會。一般而言,認證機構在認可資格遭終止前,通常可獲最多12個月的時間恢復合規。

聯邦政府挑戰ABA的認證角色並非沒有前例。1995年,司法部曾就該協會的認證做法提起反壟斷訴訟,該案於1996年透過和解同意判決獲得解決。

若ABA失去其作為受信任認證機構的聯邦地位,隸屬於大學的法學院很可能改用該大學的認證機構,以維持參與聯邦學生援助計畫的資格。獨立法學院的處境則更為複雜,因為目前沒有其他專門針對J.D.課程且獲聯邦認可的認證機構。

若教育部否決ABA的認證權力,這些學校將如何繼續取得聯邦學生援助,川普政府尚未公開說明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