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 因 1,270 萬英鎊兒童隱私罰款敗訴
重點速覽
- •上級審裁處維持了 ICO 對 TikTok 的 1,270 萬英鎊罰款,原因是 TikTok 在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間非法處理超過 140 萬名 13 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料。
- •法院駁回了 TikTok 以 GDPR「特殊目的」豁免條款處理 13 歲以下兒童資料的辯護,認定該平台無法證實內容是否確實用於藝術目的。
- •ICO 的調查認定 TikTok 利用兒童資料對其進行追蹤與建立用戶檔案,且在處理資料前未取得法律要求的家長同意。
- •法律專家表示,該裁決為特殊目的條款的適用樹立了重要先例,可能對其他提出類似論點的社群媒體平台具有參考意義。
- •該裁決出爐之際,社群媒體公司在兒童安全方面面臨不斷加劇的監管壓力,包括歐盟《數位服務法》以及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於 2023 年對 TikTok 另處的 3.45 億歐元罰款。

TikTok 針對英國資料保護監管機構所處以的 1,270 萬英鎊罰款提起的法律上訴已遭駁回,該罰款原因為非法處理超過 140 萬名 13 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料。
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ICO)於 2023 年 4 月開出該罰款,理由是該影片分享平台在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間違反英國 GDPR。上級審裁處於週三裁定監管機構勝訴。此違規期間早於英國《適齡設計規範》(Age Appropriate Design Code)——該規範於 2020 年 9 月生效,要求線上服務預設為兒童提供高隱私設定——但本案凸顯出監管機構正依據現有 GDPR 條文,執行早於該規範的保護標準。
ICO 的調查認定,TikTok 利用兒童資料對其進行追蹤與建立用戶檔案,可能使未成年用戶接觸到有害或不當的演算法推薦內容。根據 GDPR 規定,平台在處理 13 歲以下兒童的資料前必須取得家長同意,而 TikTok 未能做到這一點。
TikTok 的「特殊目的」辯護遭駁回
TikTok 對罰款提出異議,辯稱其依據 GDPR 的「特殊目的」豁免條款合法處理了相關資料。該條款允許在涉及新聞、學術、藝術或文學目的時處理 13 歲以下兒童的資料。該公司主張,用戶利用其內建編輯工具創作和分享的影片構成一種藝術表達形式。
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表示 TikTok 的主張「不充分」,且該平台無法證實相關內容是否確實用於藝術目的。
「在本案中,尋求存取該網站的是未成年兒童,而所謂的『無辜一方』是一個商業實體,該實體在營運和商業上選擇不要求用戶核實其聲稱的年齡,導致大量未成年兒童在相關期間內存取了該平台,」法院表示。
裁決「可能與」其他平台「相關」
Jenner and Block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Joanna Ludlam 表示,該裁決「可能與提出類似論點的其他平台相關」,並且「出台於監管機構面臨在兒童資料問題上迅速採取行動的巨大壓力之際,線上安全法制度現已與資料保護法並行運作。」
該裁決出爐之際,多個司法管轄區正對社群媒體公司加大兒童安全方面的監管壓力。歐盟《數位服務法》現已要求大型平台評估並降低對未成年人的系統性風險,而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於 2023 年 9 月因兒童隱私違規對 TikTok 處以 3.45 億歐元罰款。Meta 和 YouTube 在大西洋兩岸也因其年齡驗證做法而受到審查。
ICO 總法律顧問 Binnie Goh 表示,上級審裁處的裁決「為資料保護法中特殊目的條款的適用樹立了重要先例。」
「我們將繼續致力於確保各組織機構,特別是那些向兒童提供線上服務的機構,履行其資料保護義務,」Goh 補充道。
TikTok 發言人表示,該公司正在「仔細考慮這一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