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泰國訂定比特幣與以太幣 ETF 規則 2026 年 10 月 16 日生效,要求使用持牌託管機構

泰國訂定比特幣與以太幣 ETF 規則 2026 年 10 月 16 日生效,要求使用持牌託管機構

作者: Bitcoi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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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國 SEC 已發布規則,使比特幣與以太幣 ETF 得以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交易,該框架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生效。
  • •每檔加密貨幣 ETF 必須在每個會計年度維持對單一加密貨幣至少 80% 淨資產值的平均淨曝險。
  • •基金必須追蹤標的資產價格並使用經 SEC 核可的託管機構,證券商則被禁止提供融資貸款來購買 ETF。
  • •泰國的共同基金與私募基金現可投資本地上市的加密貨幣 ETF,將投資圍從先前僅限海外上市產品進一步擴大。
  • •海外加密貨幣 ETF 的投資管道初期僅限機構法人与超高淨值客戶,存託憑證等替代性產品在起始階段亦受限制。
泰國訂定比特幣與以太幣 ETF 規則 2026 年 10 月 16 日生效,要求使用持牌託管機構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發布加密貨幣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相關規範,為投資比特幣與以太幣的基金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交易鋪路,該框架將於 2026 年 10 月 16 日生效。

此項公告確定了新制度的起始日期。新制度將規範基金可持有的資產、必須維持的曝險水準,以及泰國投資人可取得這些產品的條件。隨著生效日期確定,基金管理公司、持牌託管機構與證券商將有明確的時間表,在交易開始前完成新制度的各項營運要求。

初期階段的規則將合格資產限定為比特幣(BTC)與以太幣(ETH)。據泰國 SEC 表示,依該框架運作的基金必須在每個會計年度維持對單一加密貨幣至少 80% 淨資產值的平均淨曝險。此門檻實際上將每檔基金定位為集中投資於兩種合格資產之一的產品,而非分散配置的加密貨幣組合。

SEC 表示,這些 ETF 還必須追蹤標的資產價格,並使用監管機關核發許可的託管機構來保管持有資產。託管要求將產品設計與監管機關在新框架下對數位資產保管方式的監督重點直接掛鉤。

交易將僅限於泰國證券交易所,且投資人購買產品前須先確認相關風。作為額外的保障措施,證券商將被禁止提供融資貸款來購買 ETF,藉此在該制度下杜絕透過券商進行槓桿融資買入。

該框架允許泰國的共同基金與私募基金投資於本地上市的加密貨幣 ETF,但須遵守現行投資限額規定。此前,這些基金僅能投資海外的加密貨幣 ETF。新規則將投資範圍擴及國內市場上市的產品,拓寬泰國集合型基金取得兩種合格加密貨幣曝險的管道。

與此同時,監管機關初期將限制與海外加密貨幣 ETF 相關的替代性產品,包括存託憑證,並將證券商協助投資海外加密貨幣 ETF 的對象限縮為機構法人与超高淨值客戶。與共同基金條款一併解讀,初期階段以本地上市產品提供最廣泛的投資管道,海外上市途徑則僅限最大型客戶類別,間接性工具亦暫緩開放。由於合格資產清單與這些投資限制均屬初期階段措施,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起實施的雙加密貨幣、單一交易場所配置代表該框架的起始參數,日後若要調整合格資產或投資管道,仍須經 SEC 進一步制定規則。

泰國 SEC 表示,新規則是泰國擴大受監管加密貨幣投資機會、同時強化投資人保護以及對數位資產基金管理與託管監督之努力的一環。

該項規範由 BitcoinKE 於 2026 年 10 月 10 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