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取消個人加密貨幣資本利得稅,五年推動成為數位資產樞紐
重點速覽
- •泰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對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資本利得提供為期五年的個人所得稅豁免。
- •該稅務優惠僅適用於透過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持牌平台執行的加密貨幣交易。
- •泰國政府希望藉此吸引區塊鏈公司與高淨值投資者,強化其作為區域數位金融中心的地位。
- •泰國正以稅務誘因,與新加坡、香港及阿聯酋等司法管轄區競爭數位資產資本。

泰國已對透過持牌平台進行的加密貨幣交易資本利得,實施為期五年的個人所得稅豁免,顯示該國希望在日益競爭的全球環境中,將自身建立為領先的數位資產樞紐。
這項豁免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對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資本利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不過,該優惠僅限於透過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持牌的交易所、經紀商與交易商所執行的交易。自泰國於 2018 年 5 月頒布《數位資產業務緊急法令》以來,泰國 SEC 一直負責監管數位資產業務,為這項新的稅務政策提供既有的發照與監理架構。當局希望藉由將活動導向這些受監管管道,提升市場透明度、強化投資者保護,並提高對反洗錢標準的遵循。
政策目標
這項稅務誘因旨在吸引投資、鼓勵創新,並讓泰國在全球加密貨幣資本市場中更具競爭力。政府官員認為,增加交易活動與投資,最終可能帶來比直接對資本利得課稅更多的經濟成長與間接稅收。
該政策的主要特點包括:
- 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資本利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 適用期間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 僅限透過 SEC 持牌數位資產業者執行的交易
- 更廣泛的目標是將泰國發展為區域數位金融中心
將活動導入受監管市場
這項政策並非對所有加密貨幣交易一律免稅。於泰國持牌生態系統之外進行的交易,可能無法享有此項優惠,這也強化了政府鼓勵市場活動在受監管國內市場內進行的策略。
區域與全球競爭
泰國此舉反映出各司法管轄區之間爭奪加密貨幣創業者與機構資金的競爭日益激烈。隨著數位資產公司評估營運據點或擴張地點,監管清晰度、有利的稅制與成熟的發照架構,已成為關鍵因素。新加坡透過《支付服務法》與結構化發照制度,將自身定位為對加密貨幣友善的金融中心;香港則推出正式的虛擬資產發照框架,並表明希望成為 Web3 樞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則在杜拜設立虛擬資產監管局,並對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引入聯邦層級監管。
與其僅依賴監管,泰國正運用稅務政策來吸引區塊鏈公司、數位資產業者與高淨值投資者。隨著各國持續完善其數位資產框架,泰國的做法顯示,稅務誘因正成為國際區塊鏈投資競爭中的策略工具。
這項政策能否成功,可能取決於它在維持監管監督與市場完整性的同時,是否能吸引持續性的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