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六名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及加密貨幣的新加坡490萬新元撲克劫案被判刑

六名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及加密貨幣的新加坡490萬新元撲克劫案被判刑

作者: Crypto Adventure·

重點速覽

  • 首腦黃志山與吳文棟獲判最重刑期,各監禁12年11個月,並處以新加坡單一案件允許的最高24下鞭刑。
  • 搶匪在2024年4月的襲擊中竊取約360萬新元的加密貨幣,法庭呈報的總被盜價值達4,905,981新元。
  • 該住宅成為目標是因為其高額撲克賭局經常以加密貨幣結算,而加密貨幣一旦記錄上鏈,數秒內便不可逆轉。
  • 新加坡警方在皇家馬來西亞警察協助下追回約169萬新元的被盜資產,約3萬新元仍未尋回。
  • 第七名嫌疑人Muhammad Yusuf Kassim仍然在逃,據信已離開馬來西亞前往泰國。
六名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及加密貨幣的新加坡490萬新元撲克劫案被判刑

六名馬來西亞男子9月14日在新加坡因一起持械搶劫案被判刑,該案從武吉知馬一處私人住宅舉行的高額撲克賭局中劫取約490萬新元的加密貨幣、現金及奢侈品,詳見Channel NewsAsia的報導。

兩名首腦黃志山(Wong Chi Shan)與吳文棟(Goh Boon Tong)各自被判監禁12年11個月、鞭刑24下——這是新加坡法律單一案件所允許的最高鞭數——以及罰款4,000新元。六人均已承認包括持械結夥搶劫及移走犯罪所得出境等罪名。

以加密貨幣結算的撲克賭局成為目標

黃志山與吳文棟於2023年得知,King Albert Park的一棟優質洋房——新加坡最高檔的有地住宅類別——定期舉行高額撲克賭局,賭注高達數十萬新元,且款項經常以加密貨幣結算。兩人事後勘察了該房產,發現賭局進行期間大門與正門均未上鎖。

決定搶劫該住宅後,兩人透過經營私人保安及討債業務的Mohd Hamidon Ahmed招募了更多人手。

2024年4月18日凌晨2時剛過,七名蒙面男子闖入該住宅,其中三人持巴冷刀,兩人持棒球棍。受害者被膠帶捆綁,黃志山與吳文棟則搜查他們的手機尋找加密貨幣應用程式,並將資產轉入該集團控制的钱包。與可被凍結或撤銷的銀行轉帳不同,加密貨幣支付在數秒內生效,一旦記錄上鏈便無法撤回——搶劫期間轉移的任何資產隨即落入該集團控制之中。

搶匪竊取了約360萬新元的加密貨幣,以及本地與外國貨幣、一枚百達翡麗手錶、多枚勞力士手錶、一枚Richard Mille手錶及其他財物。法庭上呈報總價值達4,905,981新元。

本案反映出針對加密貨幣持有者的實體脅迫的更廣泛模式,包括此前報導的2,400萬美元暴力加密貨幣搶劫案,以及另一宗涉及加密貨幣投資者的650萬美元連環搶劫案。

逃離後轉移110萬USDT

搶劫得手後不久,該集團逃離新加坡,分別經大士及兀蘭關卡出境,其後在吉隆坡會合。黃志山將約110萬USDT——一種設計上與美元掛鉤的穩定幣——轉給吳文棟,作為其分得的贓款。兩人其後為部分加密貨幣找到買家,取得149萬令吉現金,其中部分用於支付招募來的搶劫團隊。

新加坡警方最終追回約169萬新元的被盜資產,約321萬新元仍未尋回。吳文棟協助當局從其收取的110萬USDT中追回約80萬USDT。與現金不同,USDT等代幣會在公共區塊鏈上留下永久記錄,為調查人員提供可審計的钱包地址與轉帳金額軌跡。

新加坡警方在搶劫發生後數天內展開逮捕,在調查人員確認該集團離開房產後不久便越境進入馬來西亞後,與皇家馬來西亞警察合作辦案。

首腦獲判最重刑期

Hamidon被判監禁10年6個月及鞭刑24下。Kartik Palaniappan與Muhammad Tauffiq Ahmad Fauzi各被判監禁7年8個月及鞭刑24下。

51歲的Mohd Hashim Ismail被判監禁8年8個月,因年齡關係免受鞭刑——新加坡法律一般禁止對50歲以上罪犯執行鞭刑。

徐秀年法官(Aidan Xu)形容這起搶劫是一場「大膽且經過周密策劃」的行動,並表示刑期必須反映持械集團闖入私人住宅並制伏屋內人員所造成的傷害。\n第七名馬來西亞籍嫌疑人Muhammad Yusuf Kassim仍然在逃,據信已離開馬來西亞前往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