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C:550億披索設備成本或拖累Semirara煤礦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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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PC董事長Isidro A. Consunji表示,潛在新營運商需斥資至少550億披索購置設備才能實現年產1,600萬噸,而鑑於礦場剩餘約八年壽命,這筆成本可能無法收回。
- •SMPC持有近50年的煤炭營運合約將於2027年7月14日到期,未能續約後,煤礦預計將進行招標。
- •原定於4月的招標已延後,能源部正在最終確定招標條款。
- •在9月4日致能源部長Sharon S. Garin的信函中,SMPC反對要求全部國內供應承諾、主要以財務報價排名投標人,以及規定合約到期時移交已回收成本設備的擬議規則。
- •SMPC是菲律賓最大的煤炭生產商,佔國內產量的97%,去年創下1,990萬公噸的紀錄產量。

Semirara Mining and Power Corp.(SMPC)董事長Isidro A. Consunji表示,Semirara煤礦的潛在新營運商可能需要斥資至少550億披索購置設備,才能維持大規模產量——鑑於礦場剩餘壽命,這筆成本可能難以收回。
「如果你想年產1,600萬噸,光是設備就至少要花550億披索。而這座礦場大概只能再開採八年。So hindi mo mababawi [你將無法收回成本],」Consunji先生週一晚間向記者表示。
SMPC持有近50年的煤炭營運合約將於2027年7月14日到期。在未能取得續約後,該合約預計將公開招標。競爭性授予將意味着,近50年來這座支撑菲律賓幾乎全部煤炭產量的礦場將首次交由新營運商營運。
原本目標於4月舉行的招標已被延後,能源部(DoE)正在最終確定招標條款。
SMPC總裁兼營運長Maria Cristina C. Gotianun於9月4日致函能源部長Sharon S. Garin,就能源部與環境及自然資源部正在擬訂、用於評審與授予自然資源合約的規則草案表達了公司的疑慮。
該公司的主要異議之一,是一項要求投標人承諾將全部煤炭產量供應國內市場的擬議規定。SMPC主張,第972號總統令(即1976年《煤炭發展法》)依賴需求端的稅收與財政激勵措施,而非強制性的供應配額,強加此類要求將超出法律授權政府可要求的範圍。
「禁止在競爭性遴選程序開始後,引入或實質性修訂有關國內供應量、期限、優先順序、承購方及定價的要求,」該公司在信中表示。
SMPC也反對一項擬議的投標架構,即將技術、營運及環境資視為通過與否的門檻要求,而合格的投標人主要以財務報價高低排名。該公司表示,在這種設計下,在複雜的採礦作業中,營運經驗與技術能力可能被低估。
「這種設計篩選出的是對價格最樂觀的判斷——出價最高者往往是預測最激進、或最不關注交付能力的一方,」SMPC表示。
該公司還對擬議的資產移交條款表示關切,該條款要求合約持有人在合約到期時,將已回收成本或已折舊的設備與財產移交給政府。SMPC主張,成本回收屬於費用扣減,而非政府收購,強制移交可能使營運商在合約最後幾年不願投資設備與維護。
「這種營運效果與執行機構自身利益相悖,」該公司表示。「面臨資產移交的營運商沒有動力在合約的最後幾年進行投資——維護被延後,設備更新停止,礦場管理決策傾向於開採而非可持續性。」
Garin女士則於週二表示,能源部正在最終確定載明煤炭招標條款與程序的通則。
「我們要確保煤炭是在菲律賓銷售。這是為了能源安全而對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從中東衝突的經驗中汲取教訓,我們需要確保自身資源的安全,」她表示。
最終的招標條款一經發布,將決定招標的推進時間,並顯示能源部如何權衡SMPC的異議。
SMPC是菲律賓最大的煤炭生產商,佔國內產量的97%,去年創下1,990萬公噸的紀錄產量。 — Sheldeen Joy Talavera
來源:Bworld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