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SEC 表示代幣回購與網路升級不會自動使加密資產構成證券

SEC 表示代幣回購與網路升級不會自動使加密資產構成證券

作者: Hokanews·

重點速覽

  • •SEC 公司融資部發布更新的常見問題指引,指出代幣回購、網路升級與陳述本身並不決定加密資產是否屬於證券。
  • •在已運作網路上宣布的回購本身並不構成投資契約,但當未完成網路上的回購被宣傳為購買人產生回報的方式時,分析可能有所不同。
  • •上線後的活動,如安全維護、服務維運與功能改進,不會自動產生 Howey 測試所審視的管理性依賴;該測試源自美國最高法院 1946 年 SEC v. W.J. Howey Co. 一案的判決標準。
  • •將活動標示為「網路升級」或將交易稱為「回購」並不能解決法律問題,法律定性取決於網路狀況、專案的陳述以及購買人的合理預期。
  • •另外,CFTC 工作人員更新了涵蓋獲准資產代幣化版本及區塊鏈記錄保存的指引,要求公司持續符合適用的投資與託管要求。
SEC 表示代幣回購與網路升級不會自動使加密資產構成證券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加密代幣回購、網路升級,以及關於專案功能的陳述,本身並不決定一項數位資產是否屬於證券。

在更新的指引中,SEC 公司融資部區分了運作中區塊鏈網路上的例行活動,與可能使購買人預期從專案團隊管理性努力中獲利的行為。此一區分對於正在考慮代幣回購、上線後持續開發或討論未來網路功能的專案尤為重要。該文件以工作人員回覆常見問題的形式呈現,代表公司融資部的觀點,而非委員會通過的規則。

該機構的立場並不等同於對代幣專案的一概豁免。各項活動的具體情況以及購買人之間形成的預期,仍是證券法分析的核心。此分類具有實務上的重要性,因為證券發行通常必須向 SEC 註冊,或符合註冊豁免條件。

回購與持續開發

根據該部門的說法,在已經運作的網路上宣布代幣回購,本身並不構成投資契約。當網路尚未完成,而推廣者將計劃中的回購描述為為代幣購買人產生回報的潛在機制時,分析可能有所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回購的目的及其相關陳述便會與評估相關。

該指引同樣涉及在上線後持續開發網路的專案。開發人員可以執行安全維護工作、維持服務並推出改進,而這些活動不會自動產生 Howey 測試所審視的管理性依賴。該測試源自美國最高法院 1946 年 SEC v. W.J. Howey Co. 一案的判決,其判斷標準為一項交易是否涉及以金錢投資於共同事業,並合理預期利潤來自他人的努力——這是判斷交易是否構成投資契約(聯邦證券法下證券的一種)的標準。促進運作中網路持續使用的努力,也不必然建立此種依賴。

SEC 的說明承認,運作中的區塊鏈網路可能需要持續的維護與技術開發,而這些活動不會自動決定代幣的法律地位。

行銷仍取決於購買人的預期

該部門同樣區分了對現有網路功能的描述,與促使購買人將未來發展視為獲利機會的宣傳性陳述。專案一般可以描述運作中網路的使用方式,而不必然使購買人預期從開發人員的管理性努力中獲得回報。

專案也可以討論其計劃推出的功能,前提是這些陳述並未將計劃中的功能描述為獲利機會。然而,將某項活動標示為「網路升級」或將某筆交易稱為「回購」,並不能解決法律問題。SEC 表示,分析仍取決於包括網路狀況、專案的陳述以及購買人合理預期在內的因素。

更新的常見問題建立在 SEC 三月關於聯邦證券法適用於特定加密資產與交易的詮釋之上,該詮釋為該部門對代幣回購、持續網路開發及宣傳性主張的回覆提供了更廣泛的框架。

CFTC 更新代幣化資產指引

SEC 的更新發布之際,美國監管機構持續透過指引與既有監管權限處理數位資產相關問題。另外,負責監管美國衍生性商品市場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工作人員,更新了針對受規範公司有關客戶資金與記錄保存的指引。

CFTC 的指引涵蓋使用獲准資產的代幣化版本,以及以區塊鏈技術保存記錄。使用代幣化資產的公司仍須持續符合適用的投資與託管要求。該指引也涉及使用區塊鏈網路時的記錄保存,包括網路或區塊瀏覽器無法使用的情況。

對加密專案而言,SEC 的最新指引使法律評估與各項活動的具體情況相連結。僅有代幣回購或網路升級,並不能決定購買人是否預期從專案的管理性努力中獲利。

報導:Marcus Renfield | 來源:Hoka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