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提出加密資產條例,設 500 萬與 7,500 萬美元募資豁免
重點速覽
- •SEC 的提案為特定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投資合約引入兩項新的註冊豁免。
- •符合資格的發行人依其中一項豁免可在四年內募資最多 500 萬美元,依另一項豁免則可在任意 12 個月期間內募資最多 7,500 萬美元。
- •兩項豁免均要求向投資人揭露資訊,規模較大者還須提交財務報表及持續性報告。
- •使用這些豁免的發行人仍將受聯邦反詐欺與反操縱規範約束。
- •若發行人滿足必要的承諾與申報要求,附條件的安全港機制可讓部分加密資產退出聯邦證券框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提出「加密資產條例」,這項新框架旨在為特定加密貨幣項目提供更明確的募資規則,同時使其仍受聯邦證券法保障。
該提案於 8 月 18 日發布,將為涉及加密資產的特定投資合約建立兩項證券註冊豁免。提案還包含一項附條件的安全港機制,一旦滿足特定條件,部分加密資產可能移出聯邦證券框架。
該提案填補了長期存在的缺口。在此之前,代幣銷售是否涉及證券發行,主要是依據最高法院 1946 年的 Howey 判決逐案評估,實務上也透過 SEC 的執法行動處理,導致發行人缺乏專為加密資產制定的註冊豁免途徑。
加密資產條例將改變什麼
該提案以 SEC 所稱的「涵蓋型投資合約」為核心。這類合約涉及的加密資產本身並不是證券,但最初因發行人承諾的管理努力而與一份投資合約相連結。
第一項豁免將允許符合資格的發行人在四年期間內募資最多 500 萬美元;第二項豁免將允許在任意 12 個月期間內發行最高 7,500 萬美元的證券。兩種途徑均要求向投資人揭露資訊,而規模較大的豁免還須額外提交財務報表及持續性報告。這些門檻與 SEC 在其他散戶募資制度中已採用的上限一致:Regulation A Tier 2 將 12 個月期間的發行上限定為 7,500 萬美元,Regulation Crowdfunding(群眾募資條例)則將募資限額定為 500 萬美元。加密貨幣發行人偶爾曾使用這些管道——Blockstack 2019 年的代幣發行是首件依 Regulation A+ 取得資格的案例——但採用的發行人寥寥無幾,而新的豁免條款是專門針對涵蓋型投資合約設計。
投資人保護要求仍將維持不變。依賴這些豁免的發行人仍將受聯邦反詐欺與反操縱條款規範。
安全港機制為何重要
該提案最重大的特點之一是其附條件的安全港機制。如果發行人履行了最初促成投資合約成立的核心管理承諾,該合約最終可能不再符合投資合約的資格。
如此一來,底層加密資產可能不再落入聯邦證券定義的範圍,但須符合提案的條件並完成規定的 SEC 申報。因此,該框架為從早期募資邁向實際運作的加密網路或應用程式,提供了一條潛在途徑。
SEC 此舉延續其 2026 年 3 月的詮釋,該詮釋釐清了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特定加密資產與交易。
加密資產條例目前仍為提案,尚未成為最終法律。SEC 已在《聯邦公報》刊登後開放為期 60 天的公眾意見徵集期,該框架的最終影響將取決於最終規則——包括發行人在安全港下必須滿足的確切條件——以及國會更廣泛的加密貨幣立法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