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SEC 推進「Reg Crypto」提案,為數位資產發行開闢新途徑

SEC 推進「Reg Crypto」提案,為數位資產發行開闢新途徑

作者: CryptoMeter io·

重點速覽

  • SEC 在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的領導下,已將 Regulation Crypto 納入其更新的監管議程,作為近期優先事項。
  • 該擬議框架可能引入豁免或安全港,允許某些數位資產專案在無需立即將代幣發行註冊為證券的情況下進行募資。
  • 此倡議標誌著 SEC 在前任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任期內以執法為中心的加密貨幣監管策略發生了轉變。
  • 該提案可能借鑒前委員海斯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2020 年代幣安全港提案的概念,該提案將為符合條件的專案提供三年寬限期以實現網路去中心化。
  • Reg Crypto 的最終條款尚未確定,仍須完成完整的聯邦立法程序,包括《聯邦公報》發布、公開評論和最終通過。
SEC 推進「Reg Crypto」提案,為數位資產發行開闢新途徑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推進一項重大加密貨幣立法倡議,可能為某些數位資產專案提供新的募資途徑,而無需立即將其代幣發行註冊為證券。

該擬議框架被稱為「Regulation Crypto」或「Reg Crypto」,已成為 SEC 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為數位資產監管環境帶來清晰度的整體努力的核心組成部分。該機構在其更新的監管議程中將該提案列為近期優先事項,目前該框架正在聯邦審查程序中推進。

此舉標誌著 SEC 在前任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任期內以執法為中心的加密貨幣政策立場發生了轉變,在那段期間,該機構對代幣發行商和交易平台提起了多項執法行動,而非針對數位資產發行制定專門規則。

解決加密貨幣募資的不確定性

Reg Crypto 旨在解決區塊鏈新創企業在發行代幣時面臨的長期挑戰:現有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其發行存在不確定性。根據美國最高法院 1946 年在 SEC v. W.J. Howey Co. 案中確立的框架,如果一個數位代幣代表對共同企業的資金投資,且具有透過他人努力獲取利潤的預期,則可被認定為證券。這一在加密資產出現數十年前設計的測試標準,使開發者在代幣銷售何時觸發證券註冊要求方面缺乏明確指引。

該框架可能為符合條件的加密專案和特定數位資產發行引入豁免或安全港。值得注意的是,前 SEC 委員海斯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曾於 2020 年提出代幣安全港提案——其後於 2021 年進行了修訂——該提案將為符合條件的專案提供三年寬限期,以實現足夠的網路去中心化,之後聯邦證券法才會完全適用。Reg Crypto 似乎借鑒了類似概念,但其最終範圍尚未確定。

先前的跡象表明,該提案可能包括:

  • 為符合條件的早期加密專案提供臨時豁免
  • 為某些基於代幣的募資活動設定明確途徑
  • 一項安全港條款,釐清數位資產何時可排除在證券監管之外
  • 對參與專案設定披露和投資者保護要求

SEC 尚未最終確定該提案,其條款在正式發布和公開評論期之前仍可能變更。

更廣泛監管推動的一部分

此倡議正值美國監管機構和國會議員致力於為加密貨幣和數位資產建立全面框架之際。SEC 一直在為不同類別的代幣制定更明確的分類,同時加強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協調——後者對商品衍生品擁有管轄權,並已對比特幣及其他數位商品主張管轄權。在立法方面,國會已推進多項提案,例如《21世紀金融創新與科技法案》(FIT21),該法案於 2024 年在眾議院通過,將正式界定 SEC 和 CFTC 對數位資產的管轄權。

對加密貨幣公司而言,一個正式的發行框架可以降低在美國推出新網路和進行募資的法律不確定性——這一因素已促使一些專案選擇在瑞士、新加坡和開曼群島等司法管轄區註冊並進行代幣銷售。然而,實際影響將取決於資格要求、募資限額、披露義務,以及監管機構如何定義符合條件的資產。

該提案仍須經過完整的聯邦立法程序,包括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發布、公開評論期、可能的修訂以及最終通過。在 SEC 正式發布之前,市場參與者應將報導中的條款和時間表視為初步資訊。

如果獲得通過,Reg Crypto 可能成為美國數位資產監管框架的重要支柱,為某些代幣發行建立更清晰的路徑,同時維護對投資者的證券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