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監管加密資產提案意見徵集期限10月20日屆滿 仍將繼續受理意見
重點速覽
- •SEC《加密資產監管條例》的正式意見徵集期已於2026年10月20日截止,但在未獲正式延期的情況下,該機構仍將繼續受理意見。
- •提案共收到約140份意見書,包括Hyper Policy Center與SIFMA在內的提交者敦促修改空投處理方式及安全港的適用範圍。
- •該框架將在《證券法》下設立兩項豁免:一項允許加密新創在四年內籌資最多500萬美元而無須完整註冊,另一項允許在12個月內募資最多7,500萬美元並負持續申報義務。
- •提案中的有條件安全港將對合格發行優先適用部分州藍天法,同時聯邦反詐欺法律繼續適用。
- •由於《CLARITY法案》在國會停滯,該規則將建立在一個未來SEC可能重新檢視的監管基礎上,為規劃多年期募資的發行人帶來不確定性。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加密資產監管條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提案的官方意見徵集窗口已於2026年10月20日截止,但根據X平台上的貼文,該機構仍將繼續受理意見。
期限已過,大門依然敞開
根據該貼文,SEC將在截止日期後繼續就提案徵求意見。這一區別值得注意:對規則制定檔案的研究顯示,SEC已確認意見徵集期並無正式延期。不過,逾期提交的意見在聯邦規則制定中本屬常態——機構在通過規則前會考量所收到的所有意見,因此截止後提交的意見仍可在程序中發揮作用。
該提案列於案號S7-2026-27之下,這是SEC證券規則制定的標準檔案系列。截至10月20日窗口關閉,提案已收到來自產業組織、企業及個別公眾成員約140份意見書。
意見提交者名單包括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另類投資管理協會(AIMA)、證券業與金融市場協會(SIFMA),以及SkyBridge Capital的Anthony Scaramucci。
包括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與SIFMA在內的意見提交者,指出了希望修訂的部分。兩大最大壓力點在於該規則對空投(airdrop)的處理方式,以及擬議安全港的適用範圍。
空投是免費的代幣發放,通常發送給專案的戶或社群。根據證券法,即使是免費贈與,仍可能引發是否構成投資契約的棘手問題——這一法律術語源自最高法院1946年的Howey案判決,用以判定某項交易是否受證券法規管轄。
監管加密條例實際上會做什麼
SEC於2026年8月18日首次公布該提案,其明定目標是為涉及加密資產的特定投資契約建立結構化框架。
該提案在自「新政」時代以來一直規範美國公開發行的《1933年證券法》下創設兩項主要豁免。第一項是新創豁免,允許加密發行在四年內籌資最多500萬美元而無須完成完整註冊程序。第二項是針對較大規模募資的豁免,允許在12個月內籌資最多7,500萬美元,但發行人須持續提交報告。
該提案還包含一項有條件的安全港。對於合格發行,它將優先適用某些州證券規則——即俗稱的「藍天法」——意味著發行人無須在各州逐一通過單獨的監管程序。聯邦反詐欺法律仍將適用。
該框架也旨在為加密證券的二級市場交易提供法律明確性。
SEC如何走到這一步
監管加密條例建立在2026年3月的指導基礎之上,當時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就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加密及相關交易發布了聯合解釋。
SEC主席Paul Atkins將該提案定位為在保持投資人保護完整的前提下,鼓勵資本形成與技術創新的途徑。
針對加密市場結構的《CLARITY法案》立法仍然停滯不前,SEC只得透過規則制定,去做國會尚未以成文法完成的事。
對發行人與投資人的意義
500萬美元的新創管道與7,500萬美元的募資管道將為專案提供明確的成長路徑,其中較大規模的募資須承擔更多揭露義務。
空投的處理方式本身也事關重大。若最終規則處理過於嚴格,專案發放代幣的常見方式可能在法律上變得風險重重;若處理過於寬鬆,批評者可能主張該規則為規避發行額度開了後門。
在標準的SEC規則制定程序中,工作人員接下來將審閱意見紀錄,隨後機構可修訂提案或推進至最終規則——這一過程可能長達數月。最值得關注的訊號,是該紀錄(包括期限後提交的意見)是否促使SEC調整其對空投與安全港的處理方式。
若沒有像《CLARITY法案》這類立法作為後盾,監管加密條例將建立在一個未來SEC可能重新檢視的監管基礎之上。計劃依新創豁免進行多年期募資的發行人,正是建立在同一基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