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SEC 提出《Crypto Assets 規則》新提案,年度募資上限為 7,500 萬美元

SEC 提出《Crypto Assets 規則》新提案,年度募資上限為 7,500 萬美元

作者: Cryptofron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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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C 提出兩項募資豁免,一項是在四年內單次發行上限 500 萬美元,另一項是在任一 12 個月期間內發行上限 7,500 萬美元。
  • 使用這些豁免的發行人需提供以原則為基礎的揭露;使用 7,500 萬美元豁免者還必須提交財務報表與持續報告。
  • 該提案包含有條件安全港;若發行人符合條件,合格加密資產將不被視為投資合約。
  •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將排除受新豁免涵蓋之發行所適用的州證券註冊與資格審查要求。
  • SEC 已開放 60 天意見期,而規則只有在委員會最終核准後才會生效。
SEC 提出《Crypto Assets 規則》新提案,年度募資上限為 7,500 萬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 8 月 18 日提出《Regulation Crypto Assets》,為部分加密投資合約創設新的募資豁免。該提案將允許部分發行人在未註冊情況下,於四年內募集最多 500 萬美元,或每年募集最多 7,500 萬美元。除豁免外,SEC 還提出一項有條件的安全港,以及排除州級註冊要求的安排。

SEC 設定兩項募資豁免

根據 SEC 的說法,第一項豁免允許在四年期間內進行一次最高 500 萬美元的發行。第二項則允許在每個 12 個月期間內發行最高 7,500 萬美元。

不論採用哪一項豁免,發行人都必須提供以原則為基礎的敘述性揭露。使用 7,500 萬美元豁免的發行人,還必須提供財務報表與持續報告。這種雙層結構延續了 SEC 既有豁免制度的模式,即義務會隨募資規模而增加:7,500 萬美元的上限與 Regulation A+ 的年度上限相呼應,後者同樣要求較大規模募資提供財務報表與持續報告。

該提案建立在 SEC 2026 年 3 月針對聯邦證券法與特定加密資產所作的解釋之上。主席 Paul S. Atkins 表示,該框架旨在為依聯邦證券法籌資的加密創業者提供更清晰的路徑。自 Atkins 於 2025 年出任主席以來,這一直是該機構加密政策議程的核心,並且是在 SEC 主要依靠執法行動監管代幣發行之後所推進的規則制定工作。

安全港鎖定加密投資合約

SEC 亦提出一項針對特定加密資產的有條件安全港。若發行人符合其條件,相關資產將不會依《Securities Act》與《Exchange Act》的定義被歸類為投資合約。投資合約是長期爭議的核心法定分類,關係到數位資產是否屬於證券;法院在審視此問題時,採用的是美國最高法院 1946 年 SEC v. W.J. Howey Co. 案所建立的測試。

該提案也處理州層級要求,將排除依《Regulation Crypto Assets》豁免進行發行時所適用的州證券註冊與資格審查規則。這種排除具有聯邦法上的先例:1996 年的 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 已禁止各州對受某些聯邦豁免涵蓋的發行施加註冊要求。

在該方案下,發行人將提供以原則為基礎的揭露內容,涵蓋投資者評估合格專案所需資訊。所提供材料也列出 source code、structure、tokenomics、roadmaps 與 core teams 等主題。

SEC 開放 60 天意見期

公眾可在該提案刊登於 Federal Register 後的 60 天內提交意見。SEC 表示,這些規則旨在釐清加密資產何時會落入聯邦證券法的範圍。與任何 SEC 提案一樣,《Regulation Crypto Assets》只有在委員會審閱收到的意見後表決通過最終規則,才會生效。

該提案亦包含反詐欺與反操縱條款。尋求該安全港的專案將面臨去中心化基準,包括獨立治理與分散節點。此外,該框架將 token market independence 列為一項基準。根據所提供材料,這代表 token 價值將取決於效用,而非集中式行銷。

SEC 委員 Hester Peirce 表示,規則應讓善意的人能夠遵守,而不必放棄合法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