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提出加密貨幣託管新規
重點速覽
- •SEC 於 10 月 1 日提出規則,擬依據《投資顧問法》與《投資公司法》為加密資產託管建立監管框架。
- •投資顧問及透過其顧問行事的基金可自行持有客戶的加密資產,但前提是在沒有合格託管機構可用的情況下。
- •保存於區塊鏈上的紀錄在特定條件下可計入合規要求,州信託公司亦可擔任加密貨幣託管機構,兩者均須符合相關條件。
- •SEC 主席 Paul Atkins 表示,自比特幣 2008 年問世以來,加密市場已成長為數兆美元資產類別,而託管法規未能跟上其腳步。
- •該提案是在國會議員程序性否決《Clarity Act》之後提出,在最終規則採納前仍須經過 SEC 的規則制定程序,包括公眾意見徵詢。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提出新規,更新投資顧問及受監管基金持有資產的方式,並特別聚焦於加密資產。
SEC 在 10 月 1 日星期四的聲明中表示,投資顧問及透過其顧問行事的基金可自行持有客戶的加密資產,但前提是在沒有合格託管機構可用的情況下。該提案旨在依據《投資顧問法》與《投資公司法》為加密貨幣託管建立監管框架。
託管要求界定了誰可以持有客戶資金以及在何種保障措施下持有,這是受監管機構能夠向客戶提供任何資產類別曝險的基礎。SEC 現有的託管框架並未專門針對加密資產——這正是新提案旨在填補的空白。
SEC 表示,在特定條件下,保存於區塊鏈上的紀錄可計入合規要求。該提案也將允許州信託公司擔任客戶及受監管基金所持加密資產的託管機構,同樣須符合相關條件。SEC 的官方公告說明了擬議的變更內容。
SEC 主席 Paul S. Atkins 表示,現行託管規則未能跟上數位資產市場的成長。
「自 2008 年比特幣問世以來,加密資產市場已從一個小眾的新奇事物成長為投資人積極尋求曝險的數兆美元資產類別。可惜的是,我們的規章制度未能跟上腳步,」Atkins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為此,今日的提案將為加密資產託管提供明確的監管框架,為投資顧問和基金提供一條前所未有合規途徑——並取代為過去時代制定的託管規則所造成的灰色不確定性。」
JUST IN: SEC Chairman Paul Atkins releases a statement to address the custody of crypto assets. "Since the advent of Bitcoin in 2008, the crypto asset market has grown from a niche curiosity into a multi-trillion-dollar asset class" pic.twitter.com/SbLR2HAeW1 — Bitcoin Magazine (@BitcoinMagazine) October 1, 2026
該提案是在國會議員上個月於程序性表決中否決《Clarity Act》之後提出。這項立法原本將建立區分數位資產屬於證券、商品或支付穩定幣的框架,但未能獲得足夠票數推進。Bitcoin Magazine 曾報導此次表決。
此舉與監管機構在表決前的說法一致:無論該立法是否通過,他們都將持續為加密產業制定規則。表決前,SEC 已向白宮提交一份提案,旨在為投資顧問及企業「釐清加密資產託管框架」。
被形容為親加密貨幣的 Atkins 表示,無論該立法是否推進,他都將持續努力讓美國成為「世界加密貨幣之都」。該提案須經過 SEC 的規則制定程序,包括公眾意見徵詢與修訂,最終規則才能獲得採納。原始報導由 Bitcoin Magazine 發布,作者為 Mathew Di Sal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