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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批准 Franklin Templeton 區塊鏈基金託管免行動救濟

作者: Cryptofron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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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C 投資管理部於 2026 年 8 月 12 日發出免行動救濟,允許 Franklin Templeton 的註冊基金使用 OnChain 美國政府貨幣市場基金進行現金管理及證券借貸擔保。
  • 該救濟允許以區塊鏈託管及所有權記帳取代《投資公司法》第 17(f) 條及第 17f-2 規則下的部分實體安全要求。
  • 每個投資基金將獲得一個獨立的 Stellar 區塊鏈錢包,私鑰由 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or Services LLC 持有,該公司對智能合約及所有權記錄維持行政控制權。
  • SEC 人員設定了監督條件,包括董事會批准、年度審查、獨立會計師每個會計年度至少三次驗證,以及強制對帳任何差異。
  • 該免行動函僅限於 Franklin Templeton 的特定安排,既不修改現有法規,也不自動延伸至其他公司或區塊鏈平台。
SEC 批准 Franklin Templeton 區塊鏈基金託管免行動救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投資管理部於 2026 年 8 月 12 日向 Franklin Templeton 發出免行動救濟,允許該公司的註冊基金使用其 OnChain 美國政府貨幣市場基金進行現金管理及證券借貸擔保。

OnChain 美國政府貨幣市場基金於 2021 年在 Stellar 區塊鏈上推出,是最早在公共分散式帳本上處理交易並記錄所有權數據的美國註冊共同基金之一。新的免行動救濟將該基礎設施從單一產品擴展為 Franklin Templeton 更廣泛的基金系列可內部使用的工具——這是在受監管的基金家族內擴展區塊鏈記帳的重要進展。

該救濟涵蓋基於區塊鏈的託管及所有權記帳,取代《投資公司法》第 17(f) 條及第 17f-2 規則第(b)、(e) 及(f) 款項下的部分實體安全要求。第 17(f) 條規範註冊投資公司如何保管其資產,傳統上要求以實體證券或銀行託管安排為之。SEC 人員函僅適用於執法考量,不修改現有法律,亦不創設新的法律義務。該函亦僅針對 Franklin Templeton 所述的特定安排,不自動延伸至其他公司或區塊鏈平台。

區塊鏈託管框架

在此安排下,Franklin 的基金將透過 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or Services LLC(FTIS)持有 OnChain 基金份額,FTIS 擔任過戶代理並維護正式的所有權記錄。該系統將內部簿記資料庫與涵蓋申購、贖回、股息、淨資產價值(NAV)及交易日期的區塊鏈記錄相結合。FTIS 即時連結這些記錄以建構主要證券持有人檔案,並保留對區塊鏈權限、智能合約及與所有權記錄相關的行政功能之控制權。

每個投資基金將在 Stellar 區塊鏈上獲得一個獨立的錢包,私鑰由 FTIS 持有。錢包基礎設施採用多重簽章授權、多方運算、分散式簽署者及離線恢復程序。FTIS 保留行政權限以更正錯誤、凍結錢包、遷移記錄或恢復所有權數據。Franklin Templeton 強調的效益包括每小時 NAV 報告、日內交易能力及加速處理。

監督條件

SEC 人員為基金監督設立了多項條件:

  • 每個基金必須對授權指令和交易審查維持內部控制。
  • FTIS 必須提供交易確認並為每個基金保存獨立記錄。
  • 每個基金的董事會必須批准該安排並進行年度審查。
  • FTIS 必須能夠將記錄及行政控制權移交給繼任者。
  • 獨立公共會計師必須將 FTIS 記錄與基金記錄進行比對,每個會計年度至少執行三次投資驗證,其中至少兩次須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
  • 基金必須對帳在這些查核中發現的任何差異。

SEC 人員指出,該免行動函僅涉及執法考量,既不修改現有法規,也不確立新的監管要求。其他基金系列是否會尋求類似安排,可能取決於進一步的人員層級溝通、規則制定,或 SEC 對數位資產託管標準的更廣泛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