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職員闡明加密貨幣代幣何時可能不適用Howey測試
重點速覽
- •SEC公司融資部門發布常見問題解答,闡明哪些加密資產活動與代幣可能不屬於Howey測試範圍,並以委員會3月17日的解釋性文件為基礎。
- •SEC職員表示,保護、維護、改進或強化功能網路等活動不構成關鍵的管理性努力,因此承諾繼續提供這些服務不能滿足Howey測試。
- •當質押憑證代幣代表不受投資合約約束的存入數位商品時,可被認定為數位工具或數位商品,且不會增加財務權利或將資產控制權轉移給發行人。
- •功能網路上的代幣回購本身不構成關鍵的管理性努力,而尚未具備功能的網路上的回購若被宣傳為創造收益或回報,則可能支持投資合約的認定。
- •經營二級市場不會自動使交易平台成為推銷者,且由於這些問答是職員觀點而非委員會規則,不會產生新的法律義務,並依具體事實與情況適用。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職員發布新的指引,說明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特定加密資產,並解釋哪些活動與代幣可能不屬於Howey測試的範圍,該測試用以判定某項交易是否符合投資合約的定義。根據源自美國最高法院1946年SEC訴W.J. Howey Co.案的這項測試,當一項交易涉及將資金投資於共同事業,並合理預期透過他人的努力獲取利潤時,即構成投資合約。
該常見問題解答由SEC公司融資部門發布,並建立在委員會3月17日解釋性文件的基礎上。職員強調,這些問答並非委員會規則,也不會產生新的法律義務。其所涉及的分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被認定為投資合約的資產須遵守SEC的證券註冊與揭露制度,而不屬於該定義的資產通常不受其規範。
該文件涵蓋質押憑證代幣、代幣回購、行銷聲明、網路開發以及二級市場平台。其重點在於說明何時某些交易不符合認定投資合約的要素,以及何時該分類可能因網路結構而改變。
具備功能的網路可能不在Howey分析範圍內
SEC職員表示,在具備功能的加密貨幣網路上的某些活動,不會構成關鍵的管理性努力。這些活動包括在系統開始運作後對其進行維護、保護、改進或強化。在所述情況下,承諾繼續提供這些服務並不能滿足Howey測試。
這項功能性門檻貫穿整份文件,並作為職員處理質押憑證、回購與行銷聲明的分界線。這一立場遵循委員會8月提出的《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該提案涉及涉及加密資產的投資合約。問答也論及在無中央主體的情況下運作的網路。職員表示,關於這類功能系統的發行人聲明,很可能不會創造新的投資合約,因為沒有任何人能足夠控制該系統以決定其成敗。
質押憑證代幣獲得更明確的分類
職員表示,在特定條件下,質押憑證代幣可被認定為數位工具,適用於該代幣代表不受投資合約約束的數位商品時。在此情況下,該憑證是持有人對所存入數位商品擁有所有權的證明。它不會提供外的財務權利,也不會將所存入資產的控制權轉移給發行人。
由基於協議的流動性質押服務提供商發行的質押憑證代幣,則可能被認定為數位商品。在這種情況下,其價值必須與具備功能的加密系統以及市場供需掛鉤。
回購與行銷
職員也論及代幣回購,表示其處理方式取決於加密網路是否已具備功能。涉及功能網路的回購,本身並不構成關鍵的管理性努力。當網路尚未具備功能時,分析可能改變:如果回購被宣傳為為代幣持有人創造收益或回報,則可能支持投資合約的認定。
在行銷方面,職員表示,宣傳網路的既有功能通常不構成關鍵管理性努力的承諾。當關於未來可能功能的聲明不涉及預期利潤的宣傳時,也可能獲得類似處理。不過,職員強調,每個案件都取決於其具體事實與情況。
二級市場平台
職員進一步表示,經營二級市場並不會自動使交易平台成為推銷者。該平台仍須符合《證券法》規則405的定義。
在Howey測試下,分析因此仍與網路功能、發行人的承諾,以及對他人管理性努力帶來利潤的預期密切相關。由於這些問答代表職員的觀點而非具約束力的規則,這些立場在實務中的適用將取決於每個網路與發行的個別事實,這也是職員在整份文件中採用的同一種具體事實與情況標準。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