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人權組織報告警告「Phoenician M」號古柯鹼定罪案恐成「嚴重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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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耳其卡拉登茲埃雷利高等刑事法院於2024年9月判處Albokhari與Bekavac各30年有期徒刑,據報兩人因未繳納TRY200,000罰金,刑期已延長至33年。
- •海上人權組織報告指出,沒有任何指紋、通訊、監控或證人證據將Albokhari與古柯鹼連結,並主張其刑事責任主要是從他身為大副及船舶保全人員的職務推斷而來。
- •報告質疑哥倫比亞查獲的137公斤古柯鹼與土耳其據稱尋獲的101.5公斤之間的證據關聯,並指出哥倫比亞檢查紀錄從未提交法院,證據監管鏈文件亦付之闕如。
- •Albokhari被捕近三年後仍是唯一在押船員;上訴法院以3比2維持其定罪,兩名法官提出不同意見,且據報首席檢察官辦公室曾建議撤銷定罪。
- •海上人權組織呼籲獨立檢視缺失證據、持續芬蘭與克羅埃西亞的外交介入、國際刑警組織與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的參與,並在國內救濟無效時可能訴諸歐洲人權法院。

一份新的獨立報告呼籲國際社會緊急介入兩名高級海員在土耳其被依毒品販運定罪的案件,並指出證據存在重大缺口,恐導致「嚴重司法不公」。
海上人權組織(HRAS)已審視大副Ali Albokhari與克羅埃西亞籍船長Marko Bekavac的定罪案。Ali Albokhari為出生於敘利亞的芬蘭公民。2023年,哥倫比亞發現「Phoenician M」號上藏有古柯鹼、隨後據稱在土耳其亦被查獲時,兩人皆在這艘懸掛巴拿馬旗的散裝貨輪上服務。
這份46頁的報告指出三項核心疑慮:跨境證據缺失、土耳其據稱查獲毒品周邊未經查證的證據監管鏈,以及報告所述對兩名高級船員指揮職務的依賴,卻缺乏明確證據顯示兩人知情或參與該販運行動。
Albokhari被捕已近三年,目前仍在土耳其服刑。其家人新近指控獄方加強威脅要將他以已定罪囚犯身分移送芬蘭、以執行目前的33年刑期,海上人權組織因此提前發布這份報告。該組織主張,在推翻定罪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之際屢次威脅移送,正造成嚴重心理痛苦,且可能構成精神酷刑。
案件始於2023年9月的哥倫比亞巴蘭基亞,哥倫比亞當局在該船舵機艙附近的艉尖艙內發現據報137公斤的古柯鹼。包裝上印有土耳其足球俱樂部Kayserispor的標誌。當局記錄了船員的陳述,但船上無人被捕。在與港務當局會面並完成水下檢查後,「Phoenician M」號獲准離開哥倫比亞前往土耳其。海上人權組織表示,關鍵的哥倫比亞檢查紀錄從未提交土耳其法院。
10月初,「Phoenician M」號抵達土耳其黑海沿岸的埃雷利,土耳其當局最初登船搜索但未查獲毒品。然而在後續的卸煤作業期間,據稱在與第2號貨艙及岸邊貨物裝卸相關的區域,尋獲裝有據報101.5公斤古柯鹼的袋子與包裹。
海上人權組織認為,這是本案最大的漏洞之一。該組織表示,其未曾見過鑑識報告、照片、證物登記冊或證據監管鏈文件,而這些文件是查證土耳其毒品確切查獲位置、或建立據稱查獲物質與該船之間連續性所必需。海上人權組織主張,文件的欠缺使人難以從證據層面評估哥倫比亞的發現與其後土耳其的查獲之間的關聯。
20名船員中有10人被捕。2024年9月16日,卡拉登茲埃雷利高等刑事法院判處Albokhari與Bekavac各30年有期徒刑,並各處TRY200,000(4,171美元)罰金。其餘八名被告獲判無罪。報告指出,兩人刑期其後因未繳罰金而延長至33年,但海上人權組織表示,其未曾見過確認該延長之法律依據及現行效力的原始裁判。
Bekavac在被囚近兩年後,於去年8月經外交介入意外獲釋返回克羅埃西亞。他在土耳其的定罪仍然有效,據海上人權組織表示,他面臨就業選擇受限以及出國旅行的疑慮。
Albokhari目前是全船唯一仍在押的船員。其法律團隊正依土耳其刑事訴訟法第308條尋求非常救濟。上訴法院以3比2多數維持其定罪,但有兩名法官提出不同意見,且據報首席檢察官辦公室曾建議撤銷該定罪。
辯方聲請狀主張,土耳其調查人員未能取得哥倫比亞紀錄、未妥善調查土耳其行動背後的原始情報、未聽取關鍵警察與港口證人的證詞,也未妥善檢驗數位證據。在一個橫跨兩個司法管轄區的案件中,這些缺口至關重要,因為它們不僅影響查獲了什麼,也關乎法院是否握有證據如何及在何處流動的完整紀錄。
海上人權組織並強調,缺乏將Albokhari與古柯鹼直接連結的鑑識證據。報告指出,沒有指紋證據、通訊證據、監控證據或證人證詞可證明他參與販運行動。辯方反而主張,刑事責任主要是從他身為大副及船舶保全人員的職務推斷而來。
本案存在一項土耳其判例。2020年,懸掛巴拿馬旗的好望角型散裝貨輪「Shandong De Rui」號上發現一具以磁力附著於船體的水下「魚雷」,內藏31公斤古柯鹼,該船同樣曾從哥倫比亞運煤至土耳其。其船長與大副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
在羈押逾四年後,土耳其刑事總會於2025年1月撤銷該定罪,認定檢方未能排除合理懷疑地證明兩名高級船員參與輸入毒品。法院接受專業第三方可能在不為船員所知的情況下自外部附著古柯鹼,並裁定單憑職級不足以確立刑事責任。
海上人權組織強調,「Phoenician M」號案在事實上有所不同,但主張該判例對土耳其法院如何區分海員的作業責任與個人犯罪意圖,提出了重要疑問。
報告呼籲公開並獨立檢視缺失的哥倫比亞與土耳其證據、持續芬蘭與克羅埃西亞的外交介入,以及國際刑警組織與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的參與。報告並表示,若國內救濟途徑已用盡,應考慮訴諸歐洲人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