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財務規則是否助長英超破紀錄的轉會支出?

財務規則是否助長英超破紀錄的轉會支出?

作者: City AM Mark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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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超俱樂部今夏支出創下34.6億英鎊紀錄,約38%的交易在英超俱樂部之間完成,高於去年的30%。
  • •英超自2013年起實施的盈利與可持續發展規則,自2025-26賽季起被「球隊成本比率」規則取代,將球隊支出限制為收入的一定比例。
  • •在新規則下,出售球員的淨利潤計入獲准的球隊支出額度,使俱樂部有動機認列大額處置利潤並推高交易金額。
  • •一項2024年學術研究發現,歐洲足總財務規則實施後球員價格出現結構性變化,顯示交易增加可能是對規則的回應。
  • •作者認為,創紀錄的支出既反映監管設計,也同樣是監管所欲解決問題的證據。
財務規則是否助長英超破紀錄的轉會支出?

英超足球的財務規則或許是為了控制轉會支出而設計,但實際上卻在激勵支出,Danny Hill指出。

英超俱樂部今夏支出創下34.6億英鎊的紀錄。據路透社報導,約38%的交易在英超俱樂部之間完成,高於去年的30%。

顯而易見的解釋並不陌生:創紀錄的收入、更強的購買力,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但這些因素無法完全解釋,為何如此多的轉會活動是在俱樂部彼此之間進行。

其中一個答案,或許正藏在為約束支出而設的財務規則之中。英超自2013年起實施的盈利與可持續發展規則(Profitability and Sustainability Rules)將三個賽季的虧損上限設為1.05億英鎊;自2025-26賽季起,該規則已被「球隊成本比率」規則取代,將球隊支出限制為收入的一定比例,與歐洲足總(Uefa)在歐洲層面的成本控制框架相呼應。球員交易在俱樂部之間轉移球員與現金;在監管層面上,出售球員的利潤可增加俱樂部獲准用於球隊的支出額度。當全部20家俱樂部在大致相同的激勵下運作時,這有助於解釋資金為何能在聯賽內不斷循環流動。

設想兩家俱樂部A和B。A想要B的一名球員,B也想要A的一名球員。假設兩名球員都出自各自的青訓體系,亦即資產負債表上均無取得成本。若兩名球員價值相當,俱樂部大可直接互換。

但財務規則創造了不同的激勵。若將每名球員改為以5,000萬英鎊出售,兩家俱樂部都可認列接近5,000萬英鎊的處置利潤。各自將引進的5,000萬英鎊球員入帳,並在球員合約期內以攤銷方式認列該成本。根據新的球隊成本比率規則,出售球員的淨利潤明確計入獲准球隊支出的計算之中。

即使價格來到7,000萬英鎊,基本經濟實質並未改變:同樣的球員在流動,淨現金差額仍為零,但兩家俱樂部都已實現更大的球員出售利潤並提升了監管支出額度,而取得成本則在未來年度認列。因此,這些規則給予兩家俱樂部將交易可支撐價值最大化的動機。

現在再加入俱樂部C和D。A向C買人,B向D買人。這些出售交易可提升C和D自身的監管額度,支持進一步的收購,並開啟另一輪交易。

轉會如何讓資金循環流動並形成價格基準

A與B之間的交易還產生了基準效應,如今已可在市場交易中觀察到。C和D同樣有將球員出售收益最大化的動機,這為今天的交易鍛造明天的基準創造了環境。

將此推展至20家相互關聯的俱樂部,同一池資金便可透過接連不斷的交易循環流動,每筆交易都將其全部價值計入帳面支出總額,同時在他處創造監管額度。

一項2024年學術研究發現,在歐洲足總財務規則實施後,球員價格出現結構性變化,並提出俱樂部因應規則而增加球員交易可能是原因之一。

若取消這些財務規則,此類激勵大多會隨之消失。A和B仍想要彼此的球員,但將簡單互換變成兩筆大額交易的經濟理由微乎其微。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俱樂部幾乎沒有理由將會計利潤最大化——而且在利潤需課稅的情況下,甚至可能有動機反其道而行。

監管賦予這些利潤額外的價值:再次消費的能力。而這種支出又產生未來的攤銷成本,維持了創造更多球員出售利潤的動機,並強化了交易金額不斷擴大的循環。

創紀錄的34.6億英鎊不應僅被視為足球需要進一步財務監管的證據,也應被視為現行監管規則可能帶來的後果。因此,創紀錄的支出既可能是監管設計的結果,其程度或許不亞於它作為監管所欲解決問題的證據。

Danny F Hill是普羅維登斯學院(Providence College)金融學助理教授,也是體育估值顧問公司Virsolus的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