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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眾議院通過法案 建立30年基礎建設總體規劃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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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律賓眾議院以284票贊成、8票反對、1票棄權,於三讀最終表決通過第11597號眾議院法案,完成院會程序。
  • •該法案將制定為期30年的《綜合基礎建設發展總體規劃》,涵蓋運輸、物流、能源、水資源、電信、社會基礎建設、農業、漁業及現有資產維護。
  • •執行工作將由總統領導的「基礎建設與國家發展總體規劃委員會」監督,經濟發展部部長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部門首長、地方政府聯盟代表及八位產業界人士。
  • •該法案規定須納入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土地價值捕獲機制及共用設施走廊,並由國會聯合監督委員會進行季度審查。
  • •政黨名單制眾議員Renee Louise M. Co反對此法案,認為其缺乏長期經濟發展策略、可能使私人利益凌駕公共需求,且監督與社區諮詢不足;法案尚待參議院通過並完成版本協調後,才會提交總統Ferdinand R. Marcos, Jr.。
菲律賓眾議院通過法案 建立30年基礎建設總體規劃

菲律賓眾議院已於三讀最終表決通過一項法案,旨在制定為期30年的基礎建設總體規劃,以引導政府支出並協調全國的發展項目。

第11597號眾議院法案,即《基礎建設與國家發展總體規劃法》草案,於週一以284票贊成、8票反對、1票棄權獲得通過。三讀通過代表眾議院已完成該法案的院會程序。

該法案指示制定《綜合基礎建設發展總體規劃》,涵蓋運輸、物流、能源、水資源、電信、社會基礎建設、農業、漁業及現有資產的維護。這份為期30年的藍圖旨在與《菲律賓發展計畫》及國家預算協調,引導基礎建設投資、預算優先順序與土地開發。此框架跨越三十年,將延續至多屆六年制的總統任期。計畫所列的電力、水資源、運輸及電信等領域,提供的服務是家庭與企業日常所依賴。

根據提案,將設立「基礎建設與國家發展總體規劃委員會」,負責制定、審查並監督該計畫的執行。委員會由總統擔任主席,經濟發展部部長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各政府部門首長、地方政府聯盟代表及八位產業界人士。

該法案也要求基礎建設規劃納入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土地價值捕獲機制及共用設施走廊。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是將住宅與商業活動集中於運輸樞紐周邊,而土地價值捕獲則允許政府回收公共工程所帶來的部分土地增值。這些走廊將讓電力線路、大眾運輸系統及電信基礎建設等設施佔用指定區域,有助於減少重複建設並改善土地利用。

「基礎建設規劃與發展國會聯合監督委員會」將監督執行情形、找出缺失並進行季度審查。該委員會由參眾兩院各六名成員組成,並設有一個小組委員會,負責長期規劃與預判未來發展需求。季度審查制度讓國會在計畫執行過程中能定期檢視並指出缺失。

初期執行經費將由經濟發展部的現有預算支應,後續開支則列入年度國家預算。

政黨名單制眾議員Renee Louise M.反對此法案,她認為該基礎建設計畫缺乏更廣泛的長期經濟發展策略。她在眾議院全院會議上表示:「在缺乏真正長期國家發展藍圖作為支撐的情況下,這是在建造一座30年的基礎建設空中樓閣。」

Co眾議員表示,該提案未能將基礎建設優先事項與經濟發展需求(包括製造業的需求)充分連結。她警告,此框架可能促使民間企業將基礎建設開發主要視為營利活動,而非滿足公共需求的手段。

這位議員還表達憂慮,指出擬議中的委員會可能使基礎建設支出的影響力集中於政府官員與大型企業。她質疑該法案是否對建材成本與土地估價提供了足夠的公眾監督,並批評擬議的諮詢程序,警告直接受基礎建設項目影響的社區,可能只有有限的機會影響規劃決策。

該法案仍需參議院提出對應版本並完成兩院版本協調,才能提交總統Ferdinand R. Marcos, Jr.簽署成為法律。

— Pexcel John Bacon, Business。資料來源:Business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