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存款保險公司推進立法議程 擴大存款保險範圍並強化金融穩定
重點速覽
- •PDIC已提案將存款保險範圍擴大至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合作社,這些機構目前在菲律賓缺乏正式的政府背書保障。
- •該機構計劃為合作社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維持獨立的保險基金,而非與現有銀行存款保險基金合併,遵循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認可的風險隔離原則。
- •PDIC的立法提案已提交參議院,由參議院議長Vicente Sotto III簽署擔任提案人,眾議院的相對應法案正在準備中。
- •截至三月底,受保存款達5.29兆披索,存款保險基金比率預計將從2025年的5.3%回升至2027年的6%。
- •與世界銀行集團合作開發的風險導向評估系統將進行為期一年的試運行,於2028年全面實施,取代現有的固定費率保費結構。

菲律賓存款保險公司(PDIC)——一家依法對銀行存款提供最高法定限額擔保的國營機構——正推進一項立法議程,旨在強化消費者保護並鞏固該國金融體系的穩定。
在週三的簡報會上,PDIC總裁兼執行長Roberto B. Tan概述了一系列改革提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將PDIC保障範圍擴大至非銀行金融機構(NBFI)及合作社,藉此將保護擴及更廣泛的存戶群體。菲律賓目前僅對銀行存款提供保險,導致許多在農村合作社及其他非銀行渠道存款的存戶缺乏正式的政府背書保障。
該國營存款保險機構亦尋求為具有較高社會經濟價值的帳戶提供更高保額,包括薪資、退休及結算帳戶。其他提案措施包括加快存款紀錄查核以加速保險理賠給付,以及消除目前延遲存戶提取受保存款的法律障礙。
PDIC另要求獲得在系統性金融危機期間實施臨時全額擔保的權限。此一工具已被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存款保險機構採用,用以維護公眾信心並防止破壞性的銀行擠兌。
「這項立法議程是我們對未來承諾的實踐方式——建立一套覆蓋廣泛、反應迅速、在危機時期更為強健且值得公眾信賴的存款保險制度,」Tan先生表示。
「我們的目標是強化清算框架及PDIC本身,以便更有效率地處理問題銀行,更有效地履行我們的職責,」他補充道。
PDIC總法律顧問Maria Antonette I. Brillantes-Bolavar在簡報會場邊表示,該機構已將提案提交參議院,參議院議長Vicente "Tito" C. Sotto III已簽署擔任提案人。她指出,PDIC目前正著手準備一份相對應的法案以提交至眾議院。
Tan先生解釋,一旦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合作社納入PDIC保障範圍,該公司計劃為每一類別設立獨立的保險基金,而非與現有銀行存款保險基金混合。此一風險隔離方式呼應了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IADI)所認可的原則——該協會建議,當保險範圍擴及不同類型的機構時,應維持獨立的保險基金。他表示,PDIC亦希望能對菲律賓中央銀行(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BSP)所可宣告的任何存款提供保險。
「我們的想法是為合作社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分別設立獨立基金,不會混在一起。我們現有的基金專門用於銀行。因此,我們將另行培育一筆不同的基金,」他表示。
存款成長與基金充裕度
PDIC企業事務集團副總裁Jose G. Villaret, Jr.報告指出,繼去年三月將最高存款保險保障額度(MDIC)提高至100萬披索後,銀行存款已顯著成長,他將此歸因於消費者信心的增強。該項調整依據《共和國法案第10846號》實施,將自2009年以來實施的50萬披索舊有保額上限提高了一倍。
截至三月底,受保存款已達5.29兆披索,Villaret先生表示。
受保存款的擴張使存款保險基金對估計受保存款的比率在2025年降至5.3%。然而,Villaret先生表示,該比率預計將在今年回升至5.7%,並於2027年達到6%。
他強調,存款保險基金仍然充足,足以支撐較高的最高保額。
「2025年我們提高保額時,確實拉低了比率……但這不是問題,因為保額調整本來就會使比率下降。好消息是它會持續上升。事實上,到2028年,我們已經恢復或維持了調整前的比率。隨著受保存款增加,該比率目前已處於基金充裕度的目標範圍內,」他表示。
風險導向評估系統
PDIC亦宣布,其風險導向評估系統(RBAS)目前正與世界銀行集團合作開發中,將進行為期一年的試運行,之後於2028年全面實施。
RBAS旨在將銀行的存款保險費率與其各自的風險概況掛鉤,取代銀行目前支付的固定費率結構。風險導向定價模式廣泛被IADI成員機構視為最佳實務,因為它透過對高風險機構收取較高保費來激勵更健全的風險管理。
— Aaron Michael C. 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