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認定 Hyperliquid(HYPE)不屬於其監管管轄範圍
重點速覽
- •根據《金融時報》2026 年 10 月 7 日的報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認為 HYPE 代幣背後的去中心化交易所 Hyperliquid 位於其監管管轄範圍之外。
- •由於 Hyperliquid 不被視為新加坡本地營運商,新加坡發照制度的要求——例如反洗錢管控、科技風險管理與客戶資產保障——並不適用於該平台。
- •Hyperliquid 是一家專注於永續合約交易的去中心化交易所,運行於其專為自身打造的區塊鏈上,其 HYPE 代幣於 2024 年 11 月透過迄今規模最大的代幣空投之一推出。
- •MAS 曾於 2024 年表示,試圖監管 Kyber Network 協議背後的營運者是徒勞的,因為這些營運者並不在新加坡境內。
- •此一認定凸顯全球監管機關面臨的未解問題:特定國家的發照制度如何約束在缺乏傳統公司錨點或單一法定所在地的情況下運作的 DeFi 協議。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並不將 Hyperliquid——HYPE 代幣背後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交易所——視為新加坡本地營運商,並認為該平台位於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之外。《金融時報》於 2026 年 10 月 7 日(週三)報導了此一立場。
這項立場使該交易所落在 MAS 對自新加坡營運的數位資產服務供應商所設的監管範圍之外——這條界線具有實際影響,因為新加坡發照制度所附帶的保障並不延伸至該平台的營運。
MAS 的監管職權
MAS 是新加坡的中央銀行暨綜合金融監管機構。凡在新加坡境內提供數位支付代幣服務的企業,必須依《支付服務法》取得執照,該制度涵蓋營運數位資產交易平台等活動。持照者必須符合多項要求,包括反洗錢管控、科技風險管理以及客戶資產保障。
被認定位於 MAS 監管範圍之外的平台,即不在這些本地發照要求的適用範圍內。實際而言,約束新加坡持照營運商的各項義務——從反洗錢管控到客戶資產保障——均不適用於以此方式歸類的協議,這正是管轄權認定對監管機關與市場參與者皆具分量之處。
Hyperliquid 背景介紹
Hyperliquid 是一家專注於永續合約交易的去中心化交易所,運行於其專為自身打造的區塊鏈上。其原生代幣 HYPE 於 2024 年 11 月透過迄今規模最大的代幣空投之一推出。作為 DeFi 協議,Hyperliquid 透過鏈上智慧合約運作,而非傳統的公司中介架構——這種設計使監管機關無法在單一地點對一個常規公司實體發照。
DeFi 監管的挑戰
DeFi 協議通常由分布於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去中心化組織與自動化合約管理,這使得特定國家規則的適用更加複雜。這種張力並非新加坡獨有:以本地註冊公司為基礎的發照架構,難以約束沒有單一總部或法定所在地的協議。MAS 此前曾論及其在這一領域執法範圍的限制,並於 2024 年表示,試圖監管 Kyber Network 協議背後的營運者是「徒勞的」,因為這些營運者並不在新加坡境內。
在此背景下,MAS 認定 Hyperliquid 不屬於其管轄範圍,意味著該平台不會被視為需要本地權的新加坡本地營運商。此案例凸顯全球監管機關持續面臨的未解問題:如何——以及是否——能對在缺乏傳統公司錨點的情況下運作的 DeFi 協議套用特定國家的發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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