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諾伊州尋求將數位資產稅延後六個月,等待法院訴訟結果
重點速覽
- •法律挑戰的雙方共同請求將伊利諾伊州數位資產稅延後六個月,將生效日期從2027年1月1日延2027年7月1日,待法院核准。
- •該稅對合格經紀商交易中資產價值課徵0.2%的稅款,即使資產自購入以來已貶值仍須繳納。
- •伊利諾伊州稅務局的規則草案將此稅款與伊利諾伊州客戶向合格經紀商支付、記錄於區塊鏈上的活動款項掛鉤,客戶自有帳戶之間的轉移也可能被課稅。
- •僅有網路Gas費不符合草案中對經紀商付款的定義,藉此區分一般錢包轉移與應稅的經紀商收費。
- •數位商會7月的訴訟主張該稅對區塊鏈金融活動給予不合憲的差別待遇,援引伊利諾伊州與美國憲法以及聯邦《網際網路稅收自由法》。

伊利諾伊州具爭議的數位資產交易稅可能無法按原定時程生效,因為法律挑戰的雙方當事人已共同向州法院請求更多時間。
數位商會(Digital Chamber)與伊利諾伊區塊鏈協會連同伊利諾伊州政府官員,已請求桑加蒙郡巡迴法院將該州數位資產稅的原定生效日期從2027年1月1日延至2027年7月1日。他們的10月1日聯合動議提議暫緩六個月,使待決的法律挑戰能在徵稅開始前繼續進行,惟該請求仍需法院核准。
企業已開始為此稅款做準備。在另一宗案件中,創新加密委員會(Crypto Council for Innovation)與區塊鏈協會於9月9日表示,企業正為合規系統投入數百萬美元。
虧損並不能免除交易稅
數位資產稅法對涉及應稅活動的資產價值課徵0.2%的稅款,由經紀商向客戶收取。該稅款的多寡並不取決於資產自購入以來是上漲還是下跌。
試想一筆假設為12,000美元的投資,其值跌至10,000美元。若持有者隨後使用涉及該持倉的合格經紀商服務,交易稅將為20美元。該投資已損失2,000美元的價值,但該服務仍會產生帳單。
此範例僅涵蓋單一應稅事件,且未計算持有者更廣泛的稅務狀況。當投資仍低於買入價格時,進一步的合格活動可能增加成本,這意味著持有類似投資組合的兩個人,可能因使用的服務不同而面臨不同的費用。
Coindoo先前關於聯邦小型加密費用減免提案的報導解釋了以加密貨幣支付費用的損益計算方式。伊利諾伊州的稅款則涉及以經紀商服務所涉資產計算的額外成本。
收費對象至關重要
伊利諾伊州稅務局的9月28日規則草案將此稅款定義為伊利諾伊州客戶向合格經紀商支付、並記錄於區塊鏈上的應稅活動費用。客戶自有帳戶之間的付費轉移也可能符合課稅條件,因此保有所有權本身並不能免於課稅。
然而,僅有網路Gas費並不符合草案中對經紀商付款的定義。將加密貨幣提取至個人錢包的人,需區分用於處理轉移的Gas費與經紀商安排轉移所收取的費用。正是這種差異,使得將所有錢包轉移都描述為應稅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該局接受意見至10月30日止,其官方公告確認這些仍為規則草案。其條文用語可能改變,但行政上的釐清並無法解決原告對此稅本身更廣泛的反對。
在其7月21日的訴訟公告中,數位商會主張類似的金融活動不應因使用區塊鏈而受到不同的稅務待遇。這些主張援引伊利諾伊州與美國憲法以及聯邦《網際網路稅收自由法》,州政府官員則對此提出異議。
聯合動議保留了這些相互對立的主張,留待法院裁定該法的有效性。已生效的禁制令將確定所請求的7月期限是否生效,而更廣泛的訴訟案件或立法變更也可能改變此稅款的未來。
對用戶而言,實際影響將是即使沒有投資獲利,合格的帳戶活動仍會產生費用。了解經紀商的服務與收費,可能成為評估持有與轉移加密貨幣成本的一部分。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所請求的延後需經法院核准,且稅務規則草案可能有所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