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批准10%加密貨幣資本利得稅 交換免稅問題引發疑慮
重點速覽
- •希臘國會於2026年11月5日通過對加密貨幣課徵10%資本利得稅,主要條款定於2027年1月1日生效。
- •質押、加密貨幣借貸及流動性提供所得將視為利息課徵15%稅款,與資本利得稅分開適用。
- •希臘國會科學服務處警告,立法中對資產處分的廣泛定義,可能與加密貨幣間交換的預定免稅規定相牴觸。
- •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可在相關條款生效後12個月內自願申報先前賺取的加密貨幣所得,符合條件的揭露可免於逾期申報罰則及利息。
- •希臘新稅率將與歐盟DAC8申報架構同步實施,涵蓋2026年度活動的首輪跨境資訊交換須於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

希臘國會於2026年11月5日通過立法,對加密貨幣開徵10%資本利得稅。主要稅務條款自2027年1月1日生效,年度淨利得500歐元以下免稅。該法案同時對質押及加密貨幣借貸所得開徵15%稅款。不過,國會法律顧問指出,該立法是否明確豁免加密貨幣交換交易,存在不確定性,使法案通過之際蒙上疑慮。
加密貨幣資本利得稅新制
根據希臘財政部的說明,10%的稅率一般適用於已實現利得,以取得成本與處分價款之間的差額計算。單純持有加密貨幣並不產生資本利得稅義務,但將數位資產用於購買商品或服務則可能觸發課稅。對納稅人而言,實際區別在於未實現的持倉不在課稅範圍內,而處分的時點與形式決定稅務義務何時產生。該立法亦允許符合條件的加密貨幣損失在五年內扣抵未來利得,相關扣抵仍須符合法定條件。
加密貨幣交換免稅面臨法律疑義
財政部有意豁免加密貨幣直接交換交易的資本利得稅。然而,希臘國會科學服務處在其報告中指出法條用語可能存在矛盾,警告立法中對資產處分的廣泛定義可能涵蓋加密貨幣交換交易。法律顧問建議明確豁免加密貨幣間交易,並就穩定幣與其他數位資產之間的交換制定更清楚的规定。
此一警告涉及立法解釋問題,而非已確立的稅務義務。進一步釐清可能取決於法律最終公布文本及後續行政指引。由於主要條款定於2027年1月1日生效,加密貨幣間交換在實務上的處理方式,將取決於該條文用語以及制度生效前發布的任何指示。
質押與DeFi所得面臨15%稅率
依據該立法,加密貨幣借貸、流動性提供及質押所得被視為利息,將課徵15%稅款,與資本利得稅率分開計算。由於兩項稅捐各自獨立適用,同一持倉可能同時在兩種制度下產生稅負——借貸或質押所得在產生時課稅,資產日後處分時再課徵資本利得稅。質押的監管處理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也在檢討中;在美國,紐澤西州近期撤銷了對Coinbase質押服務的限制,顯示質押規則在各司法管轄區持續演變。
此外,希臘的制度更加強調加密貨幣取得成本的文件佐證。據《Oikonomikos Tachydromos》報導,無法舉證的購買成本可能被視為零,當投資人無法證明原始購買價格時,此規定可能增加應稅利得。因此,交易紀錄及佐證文件將成為稅額計算的重要依據。
投資人獲得申報先前利得的窗口
該立法針對先前賺取的加密貨幣所得設有條件式自願揭露期間。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可在相關條款生效後12個月內提出申報,申報的稅款須於申報後60天內繳納。符合條件的揭露可免於逾期申報罰則及利息。但自願揭露並不自動確認原始投資資金的合法性,投資人仍須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歐盟申報規則將強化加密貨幣監管
希臘的變革恰逢歐盟擴大加密貨幣申報架構。根據歐盟執行委員會的資料,DAC8申報義務已於2026年1月1日生效,涵蓋2026年度活動的首輪跨境資訊交換須於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該架構涵蓋涉及多種數位資產類別的交易,包括穩定幣,並使稅務機關能夠取得使用合格境外服務商之居民的相關資訊。兩者的時間表相互重疊:希臘新稅率自2027年1月1日起適用,而首輪跨境DAC8資訊交換須於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代表國內稅制與歐盟透明化架構將於同期間內逐步實施。
國會官方紀錄仍將於希臘政府公報的刊載列為待辦事項。進一步的實施指示將決定詳細的文件與查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