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股票法院判給 Google 隱私案律師 1.47 億美元律師費

法院判給 Google 隱私案律師 1.47 億美元律師費

作者: CryptoBrief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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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chard Seeborg 法官判給由 Boies Schiller Flexner、Susman Godfrey 與 Morgan & Morgan 領銜的律師事務所約 1.47 億美元律師費,約占 4.403 億美元共同基金的三分之一。
  • 2025 年 9 月的陪審團裁決認定 Google 就收集約 9,800 萬名已停用追蹤功能用戶的應用程式活動資料,須負 4.2565 億美元補償性損害賠償責任。
  • 律師費裁決約為法律團隊超過 5,600 萬美元律師費基準的 2.6 倍,計費時數超過 49,670 小時,首席律師 David Boies 每小時收費 2,730 美元。
  • 約 9,800 萬名受害集體成員每人預計獲得不到 5 美元;Seeborg 法官坦承此落差,但仍駁回集體成員對律師費的異議。
  • Google 仍可就判決及律師費裁決上訴,可能延長訴訟並延後付款;本案是少見由陪審團判決的 Google 隱私判決。
法院判給 Google 隱私案律師 1.47 億美元律師費

舊金山一名聯邦法官判給起訴 Google 侵犯隱私的律師約 1.47 億美元律師費。此案源於陪審團認定 Google 秘密收集約 9,800 萬名曾明確要求停止追蹤的用戶的應用程式活動資料。

美國地區法官 Richard Seeborg 在 Rodriguez et al v. Google LLC 案中作出裁決,將這筆費用判給由 Boies Schiller Flexner LLP、Susman Godfrey LLP 與 Morgan & Morgan 領銜的法律團隊。該金額約占共同基金總額的三分之一;在原陪審團裁決金額加上判決前利息後,基金總額增至約 4.403 億美元。

金額如何計算

2025 年 9 月作出的陪審團裁決認定 Google 應負 4.2565 億美元的補償性損害賠償責任。計入利息後,該金額升至約 4.4035 億美元。本案核心在於 Google 對已關閉追蹤功能的用戶持續收集應用程式活動資料的做法,受影響人數估計達 9,800 萬人。

首席律師 David Boies 的計費標準為每小時 2,730 美元。整個法律團隊的律師共投入超過 49,670 小時的工作,產生的律師費基準(lodestar,即合理費用的基本計算方式)超過 5,600 萬美元。近 1.47 億美元的實際費用裁決約為該基準的 2.6 倍,Seeborg 法官稱這反映了本案的「特殊情況」。

Seeborg 法官也坦承隱私集體訴訟常見的一個現象:律師收入與個別集體成員實際所得之間存在巨大落差。9,800 萬名受害用戶每人預計可獲得不到 5 美元。

歷時五年的訴訟

本案始於 2020 年 7 月,首席原告 Anibal Rodriguez 對 Google 提起訴訟。訴訟過程超過五年,包括廣泛的證據開示、審前動議,以及最終作出九位數金額裁決的數週庭審。

Seeborg 法官駁回了 Google 要求推翻陪審團認定的動議,完整維持原裁決。這項裁決實質上支持了陪審團的結論,即 Google 在用戶選擇退出追蹤後仍持續收集其資訊,已跨越法律界線。

該判決是 Google 面臨的最大隱私判決之一。近年來 Google 亦就其他備受矚目的隱私集體訴訟達成和解,包括與亞利桑那州就位置追蹤資訊披露達成的 8,500 萬美元和解,以及與加州就類似行為達成的 9,300 萬美元和解。Rodriguez 案之所以突出,在於它由陪審團作出判決而非以和解收場,這在隱私訴訟中相對罕見。

部分集體成員對律師費裁決提出異議,這在大型集體訴訟中十分常見,因為律師報酬與個別成員獲償金額之間的落差往往引發關注。Seeborg 法官回應了這些疑慮,但最終支持原告律師,理由是律師團隊的表現以及訴訟的複雜性。Google 仍有權就判決及律師費裁決提起上訴,此舉可能使訴訟進一步延長,並延後向集體成員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