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因 Google 違反《數位市場法》開罰 8.9 億歐元
重點速覽
- •歐盟委員會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因 Google 在 Google 搜尋和 Google Play 中的自我優惠行為違反《數位市場法》,對其處以 8.9 億歐元罰款。
- •歐盟對 Alphabet 的累計反壟斷罰款在近十年的執法行動中已超過 120 億歐元,可追溯至 2017 年。
- •《數位市場法》自 2023 年生效以來,授權監管機構對被指定為守門人的平台處以最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 10% 的罰款。
- •這是不到一年內歐盟對 Alphabet 開出的第三張重大反壟斷罰單,此前包括 2026 年 7 月的 41.25 億歐元 Android 罰款和 2025 年 9 月的 29.5 億歐元廣告業務罰款。
- •對 Google 搜尋排名和應用商店實踐的潛在結構性救濟措施,可能會在罰款直接成本之外,進一步壓縮其購物和旅遊廣告產品的營收利潤率。

歐盟委員會裁定 Google 在 Google 搜尋和 Google Play 應用商店中透過自我優惠行為違反《數位市場法》,對其處以 8.9 億歐元(約 10 億美元)罰款。該裁決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作出,是布魯塞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內對 Alphabet 開出的第三張重大反壟斷罰單。
歐盟監管機構表示,Google 在購物、旅遊和遊戲領域偏袒自身服務。
一系列持續增加的罰款
最新罰款緊隨其他重大歐盟行動之後。2026 年 7 月 2 日,歐盟確認了一筆與 Google Android 作業系統相關的 41.25 億歐元罰款,該數字較早前的 43.4 億歐元略有下調。2025 年 9 月,監管機構在認定 Google 偏袒自身廣告服務而非競爭對手後,處以 29.5 億歐元罰款。
這些罰款建立在歐盟長期以來對 Alphabet 執法的基礎之上。歐盟委員會對 Google 的第一項重大反壟斷裁決可追溯至 2017 年的 Google Shopping 案,處以 24 億歐元罰款,隨後於 2019 年針對該公司的 AdSense 廣告業務開罰 14.9 億歐元。至此,歐盟對 Alphabet 的累計反壟斷罰款總額在近十年間已超過 120 億歐元。
《數位市場法》於 2023 年生效,旨在對被指定為「守門人」的大型數位平台進行監管,在競爭損害變得不可逆轉之前加以防範,而非僅仰賴事後執法。2023 年 9 月,歐盟委員會指定六家公司為守門人——Alphabet、Amazon、Apple、ByteDance、Meta 和 Microsoft——每家公司均負責被視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關鍵接入點的核心平台服務。根據《數位市場法》,最高罰款可達公司全球年營業額的 10%。
在 7 月先前 Android 裁決出爐後,Alphabet 股價在盤前交易中下跌約 1%。
更廣泛的監管背景
《數位市場法》禁止守門人利用其地位將競爭環境向自身傾斜。對自我優惠的禁令——即本次罰款的核心行為——是《數位市場法》的核心義務之一,要求被指定的平台以與競爭對手平等的條件對自身產品和服務進行排名。
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iCA)也已生效。MiCA 為在歐洲營運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設定了牌照要求、準備金規則和信息披露義務。
對 Alphabet 的潛在影響
對 Alphabet 股東而言,問題不僅限於罰款金額,還涉及可能的行為救濟措施。如果監管機構要求 Google 對搜尋結果的呈現方式或 Play 的應用排名進行結構性調整,其對營收的影響可能超過罰款本身。中立搜尋排名的要求可能會壓縮 Google 購物和旅遊廣告產品的利潤率,這兩項業務均依賴顯著的版位來向廣告商收取溢價。
歐盟委員會已表明,其準備同時針對同一家公司的多個產品線展開行動,疊加處以罰款,並在上訴過程中捍衛這些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