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 於近六年後撤回擬議的 3,000 美元加密錢包紀錄保存規則
重點速覽
- •FinCEN 已正式撤回其 2020 年 12 月的提案,該提案原本將對涉及非託管、自我託管錢包的特定加密貨幣交易施加紀錄保存、申報及身分驗證要求。
- •根據被撤回的計畫,銀行及貨幣服務業者原本須為超過 10,000 美元的交易(包括 24 小時內的合計交易)提交報告,並為超過 3,000 美元的交易保存紀錄並驗證身分。
- •FinCEN 將此次撤回與川普政府的數位資產政策連結,並引用依據第 14178 號行政命令設立的總統數位資產市場工作小組的報告。
- •FinCEN 同時撤回另一項關於加密貨幣混幣的提案,該提案原尋求依據《美國愛國者法》第 311 條將特定混幣活動列為首要洗錢疑慮。
- •此次撤回僅影響擬議要求,銀行及貨幣服務業者的現有《銀行保密法》義務仍完全有效。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是美國財政部轄下執行《銀行保密法》的機構,該機構已正式撤回一項 2020 年的提案。該提案原本將對涉及非託管錢包——即持有人自行掌控私鑰、而非依賴交易所或其他託管方的自我託管錢包——的特定加密貨幣交易,施加紀錄保存、申報及身分驗證要求。此舉改變了監管格局,並為一項懸而未決近六年的規則制定程序畫下句點。
在定於 10 月 6 日發布的《聯邦公報》通知中,該機構確認不會再對此規則採取進一步行動;該規則最初於 2020 年 12 月 23 日提出。此撤回決定也透過該機構發布的新聞稿宣布。
2020 年提案原本要求什麼
原始提案涵蓋涉及可兌換虛擬貨幣或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的數位資產的特定交易。根據該計畫,當客戶與特定錢包進行交易時,銀行及貨幣服務業者(MSB)將面臨額外義務,其中包括非託管錢包,以及由 FinCEN 所認定司法管轄區內的金融機構託管的部分錢包。
對於超過 10,000 美元的交易,銀行及 MSB 原本須提交包含客戶及交易對手方資訊的報告。24 小時內合計超過 10,000 美元的多筆交易,也將落入擬議的申報要求範圍。
超過 3,000 美元的交易則要求機構保存有關客戶、交易及交易對手方的紀錄。在這些情況下,銀行及 MSB 也須驗證客戶的身分。
撤回引用政府數位資產政策
根據 FinCEN 的說法,此次撤回是川普政府數位資產監管方針的一部分。官們援引總統數位資產市場工作小組的報告,該小組依據 2025 年 1 月簽署的第 14178 號行政命令設立。FinCEN 表示,此決定支持讓數位資產法規「符合實際用途」的努力。
伴隨非託管錢包提案,FinCEN 也撤回另一項關於加密貨幣混幣交易的擬議規則。該提案原本尋求將特定可兌換虛擬貨幣混幣活動列為首要洗錢疑慮交易,且該機構曾提議依據其監管權限——即《美國愛國者法》第 311 條所賦予的權力——施加一項特別措施。兩項撤回均是在考量相關規則制定程序中收到的公眾意見後作出。
擬議門檻將不會生效
撤回 2020 年的提案,意味著其計畫中的 3,000 美元紀錄保存門檻不會生效,其針對超過 10,000 美元受規範交易的擬議申報要求也將不再推進。這兩項門檻構成了受規範錢包交易擬議合規制度的核心。
然而,此次撤回僅涉及這些擬議要求,並未消除可能適用於受監管金融機構的現有《銀行保密法》義務,因此銀行及 MSB 仍須遵守現行有效的合規職責。對於非託管錢包使用者而言,此決定終結了一項自 2020 年 12 月起懸而未決的監管提案,為這項長期規則制定程序正式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