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FinCEN 與聯準會撤回 250 美元加密貨幣轉帳提案,維持 3,000 美元門檻

FinCEN 與聯準會撤回 250 美元加密貨幣轉帳提案,維持 3,000 美元門檻

作者: Coindoo·

重點速覽

  • •FinCEN 與聯邦準備理事會共同撤回 2020 年 10 月的提案,該提案原將把始於或終於美國境外轉帳的紀錄保存規則與旅行規則門檻降至 250 美元,撤回於 11 月 9 日刊登聯邦公報時生效。
  • •該提案收到近 3,000 則意見,其中多數反對調降門檻,理由包括對較小機構的成本負擔、可能擾亂海外匯款,以及因持有更多個人資料而增加的責任。
  • •兩機構以提案已逾五年、需重新徵求公眾意見,以及加密市場成熟與 GENIUS Act 穩定幣法律等新框架等條件變化,作為撤回理由。
  • •美國交易所的實務義務不變,因為 250 美元門檻從未生效,且儘管擬議的加密貨幣貨幣定義已撤回,符合條件的加密轉帳早已受 FinCEN 2019 年指引規範。
  • •低於 3,000 美元的轉帳仍可能受到審查,因為美國的風險本位監控與制裁篩查沒有金額下限,而 FATF 的 1,000 美元/歐元基準與歐盟的無最低門檻制度,可能要求就小額跨境支付共享資料。
FinCEN 與聯準會撤回 250 美元加密貨幣轉帳提案,維持 3,000 美元門檻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與聯邦準備理事會於 11 月 6 日共同宣布,撤回 2020 年一項原將把資金轉帳門檻自 3,000 美元降至 250 美元的提案。該公告預定於 11 月 9 日刊登於聯邦公報,撤回將於當日生效。這是繼加密錢包與混幣器規則草案先前撤回後,最新一項遭擱置的閒置加密提案。

250 美元提案原本會改變什麼,以及為何擱置

該聯合提案於 2020 年 10 月 27 日發布,針對兩項規則。根據由兩機構共同發布的紀錄保存規則,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必須蒐集並保存資金轉帳細節。根據僅由 FinCEN 發布的旅行規則,機構必須將這些細節傳遞給支付鏈中的下一家機構。該提案原將把兩項規則的門檻,對於始於或終於美國境外的轉帳,自 3,000 美元降至 250 美元。

提案亦尋求在兩項規則中將「貨幣」定義為包含可兌換虛擬貨幣(FinCEN 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用語)以及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的數位資產,適用於境內與跨境交易。撤回該釐清並未免除任何義務:FinCEN 的 2019 年加密貨幣指引早已將符合條件的加密轉帳視為受旅行規則約束。

公眾意見絕大多數反對調降門檻。兩機構收到近 3,000 則意見,其中大部分為範本信件,且多數反對調降。意見提出者警告,此舉將為較小的機構帶來沉重成本、擾亂海外匯款並可能將客戶推向監管較少的渠道,且因持有更多個人資料而承擔更大責任。有人主張,低於 3,000 美元的可疑支付本已透過可疑活動報告送達 FinCEN。也有人希望將自 1995 年以來未調整的門檻隨通膨調升。

擬議的加密貨幣定義則使意見較為分歧。加密貨幣公司及其產業團體反對,理由是技術限制以及加密轉帳缺乏國際訊息傳輸標準;部分銀行、資金服務業及其協會則表示支持。

在撤回公告中,兩機構提出兩項理由。其一,已逾五年,他們希望在採納任何類似措施前徵求新的公眾意見。其二,加密市場已趨成熟,新的法律框架亦已出現;公告引用了 GENIUS Act,即 2025 年 7 月 18 日制定的美國聯邦穩定幣法律。

對交易所而言,實務上毫無變化。250 美元門檻從未生效,因此它們今日必須蒐集的資料並未改變。更有意義的問題是,這些資料涵蓋什麼,以及誰能看到它。

美國交易所如今必須蒐集與分享的資料

對於 3,000 美元以上的應規範轉帳,FinCEN 的非銀行機構規則課予兩項義務:保存紀錄,以及將特定細節傳遞給下一家機構。視機構的角色而定,這些細節可包括匯款人姓名與地址、帳號、金額、執行日期與收款機構。若匯款人提供收款人姓名或帳號,該資訊亦須隨之傳遞。

兩項義務都不涉及政府。FinCEN 的旅行規則問答確認,該規則不要求對每筆應規範支付提交報告。向 FinCEN 的申報透過其他渠道進行,主要是可疑活動報告,資金服務業必須就 2,000 美元以上的可疑交易提出申報。

這些資料也不必上鏈。同一份 2019 年指引允許機構透過與加密貨幣本身分開的訊息或系統傳送資料,前提是符合時限要求。區塊瀏覽器可能只顯示兩個地址,而兩端的交易所已在私下交換姓名與帳戶細節。就非銀行機構而言,這些義務已明定於 31 CFR 1010.410。

為何 500 美元的轉帳仍可能引來質疑

3,000 美元觸發門檻只規範一組資料共享義務,而非交易所的全部合規計畫。美國平台執行基於風險的反洗錢監控,沒有固定的美元下限,制裁篩查亦適用於任何金額的支付。一筆符合可疑模式或涉及被標記地址的小額轉帳,無論金額多寡都可能受到審查。

收款端同樣重要。在美國境外,門檻明顯更低,美國交易所向境外平台發送加密貨幣時,在轉帳的另一端也須符合當地規則。

美國境外的門檻在哪裡

  • **國際標準(FATF):1,000 美元/歐元。**各國可設定最高至此水準的簡化資料門檻。低於此水準時,雙方姓名與錢包地址或交易參考編號仍應隨轉帳一併傳送。
  • **歐洲聯盟(第 2023/1113 號規則):無最低門檻。**該規則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適用於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加密貨幣轉帳。涉及自託管錢包的 1,000 歐元以上轉帳,將觸發對客戶是否擁有或控制該錢包的查核。

根據歐盟規則,收到缺少必要資訊之轉帳的收款服務提供者,可以拒絕、退回、暫停該轉帳,或在釋放資金前要求補齊缺失細節。因此,從美國交易所匯往保加利亞平台的一筆 500 美元轉帳,可能因為美國法律本身不要求的資料而卡住,發送交易所可能要求客戶提供收款人細節以避免這種情況。

被要求就小額轉帳提供額外資訊的客戶,可以詢問此要求背後的依據為何:是美國法律、收款平台的司法管轄區,還是交易所自身的風險政策。這次撤回只涉及第一項,且僅止於書面。

撤回留下了什麼懸而未決

兩機構表示,未來對這兩項規則的任何加密相關修改都應考慮近期的市場與法律發展,但公告未提出替代方案,並聲明不會再就 2020 年提案採取進一步行動。

這使得意見徵集期間的兩派都沒有現行提案可依循。支持更嚴格跨境資料規則的一方失去 250 美元方案,而希望將 1995 年門檻隨通膨調升的意見提出者也一無所獲:3,000 美元維持原文規定,遠高於前述兩項基準。

兩機構表示,他們撤回提案是為了「在沒有額外公眾意見徵集機會的情況下,不會發布任何最終規則」。這使得聯邦公報上的新提案規則成為值得關注的訊號。門檻或加密貨幣定義的任何未來修改,都會先在該處出現並附帶意見徵集期,才可能對交易所產生拘束力。

**紀錄:**FR Doc. 2026-22809 · RIN 1506-AB41 · 撤回 85 FR 68005 · 由 FinCEN 副署長 Jimmy L. Kirby 與聯邦準備理事會秘書 Benjamin McDonough 簽署。撤回公告可透過聯邦公報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