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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準會提出兩項規則 以落實GENIUS法案穩定幣框架

作者: 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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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準會週四提出兩項規則,以履行其在GENIUS法案下的絕大部分職責。GENIUS法案是2025年制定的法律,建立了美國首個針對支付型穩定幣的全面聯邦框架。
  • •儘管實施規則的法定期限已在2026年7月屆滿,兩項提案目前均開放60天公眾意見徵詢。
  • •第一項提案訂定資本與準備金要求,以確保穩定幣完全由高流動性資產支撐,並推定涉及第三方的某些安排屬於禁止支付的利息或收益,作法與OCC的提案一致。
  • •第二項提案聯準會監管銀行發行自有穩定幣須遵循的程序,包括提交商業計畫、財務資訊及相關政策。
  • •其他監管機關,包括財政部、FDIC,以及多個提案用戶身分識別規則的機關,均已起草各自負責的GENIUS法案部分,但至今尚無任何措施定案。
美國聯準會提出兩項規則 以落實GENIUS法案穩定幣框架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週四提出兩項影響層面廣泛的規則,以落實其在《美國穩定幣創新引導與確立法案》(GENIUS法案)下的絕大部分職責,加入仍在推動完成美國穩定幣監管程序的聯邦機關行列。

這些提案將完成央行在多機關合作中應承擔的部分,以依據GENIUS法案——這部2025年法律為美國建立了首個針對支付型穩定幣的全面聯邦框架——建立對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根據聯準會的公告,兩項提案現已開放60天公眾意見徵詢。一旦定案,將為所發行的代幣建立法律安全保障,並確立聯準會監管銀行發行穩定幣的程序。對於發行人和考慮推出自有代幣的銀行而言,這兩項提案提供了具體的操作細節,將法定要求轉化為可據以規劃的規範。

整套提案中,有一項涉及具爭議性的穩定幣獎勵問題,央行表示其力求與貨幣監理署(OCC)已提出的政策密切一致。此舉使聯準會與財政部、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及其他監管機關並列,這些機關採取步驟將該法轉化為具約束力的規則。

已超過法定期限

GENIUS法案要求美國銀行監管機關與財政部在2026年7月前完成實施規則,這意味著各機關均已大幅超過法定期限,儘管近幾個月來已取得重大進展。

聯準會的監管方式也呼應了OCC自身針對該法禁止發行人就持有穩定幣支付利息或收益的提案——據CoinDesk先前報導,該作法可望為特定獎勵計畫保留空間。

聯準會在文件中寫道:「在該提案下,涉及第三方的某些類型安排將被推定為禁止支付的利息或收益」,並指出其作法與OCC一致。

儘管規則尚未定案,各機關似乎允許加密平台以非常有限的模式提供穩定幣獎勵,類似信用卡回饋計畫。

諸如Coinbase等公司能向穩定幣用戶提供多少獎勵的問題,是近期未能通過的《數位資產市場明確法案》辯論中的癥結之一。就現況而言,GENIUS法案目前是規範穩定幣獎勵的主要法律,因為在明確法案中修改相關規定的努力並未成功。

像聯準會週四提出的這類規則草案,須先徵集公眾意見,聯邦監管機關才能修訂並以最終形式發布——這一過程通常需要數月,有時更久。在那之前,關於獎勵、準備金與銀行發行的最終答案,對市場而言仍是未定之數。

資本、準備金與銀行發行

央行載明於監管文件的第一項提案,規範資本與準備金要求,旨在確保穩定幣完全由最具流動性的資產支撐,並使發行人在承壓時期具備穩固基礎。該提案也概述聯準會監管銀行可從事的穩定幣活動,並且是包含穩定幣獎勵內容的提案。

第二項提案闡明受監管銀行開始發行自有穩定幣的程序,包括提交「商業計畫;財務資訊;相關政策、程序及其他文件」。

聯準會理事Michael Barr——他在川普總統政府上任前負責準會的監理業務——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穩定幣只有在各種情況下都能可靠且迅速地按面值贖回時,才會真正穩定。這包括市場承壓時期,即使原本流動性良好的政府債務,其價值也可能承受壓力;也包括個別發行人或其關聯實體承受壓力的時期。」

Barr所述的壓力情境,正是第一項提案的資本與準備金要求所要防範的狀況。

GENIUS法案的整體推動進程

隨著聯準會提案的提出,依該法承擔職責的主要聯邦監管機關均已著手起草各自的規則,但至今沒有任何措施定案。

上個月,財政部提出其在實施進程中負責的部分,概述聯邦層面的定義,界定發行美國穩定幣的意涵,以及哪些主體須遵守該法所訂規則。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於12月啟動該程序,成為眾多須將該法付諸規則的聯邦實體中第一個採取行動者。今年6月,多個機關提案要求穩定幣發行人比照其他受監管金融機構的方式進行用戶身分識別。

聯準會兩項為期60天的意見徵詢期是日曆上最近的檢核點,各機關的後續步驟將在衡量公眾意見並將草案修訂為最終形式後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