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聯準會提案:受監管穩定幣發行機構須於兩個工作日內贖回並提列資本緩衝

聯準會提案:受監管穩定幣發行機構須於兩個工作日內贖回並提列資本緩衝

作者: LiveBitcoinNews·

重點速覽

  • •聯準會為受其監管機構發行的穩定幣持有人提案最長兩個工作日的贖回時限,僅在發行機構威脅安全或金融穩定時才能延長。
  • •發行機構須隨時以面額十足支持每枚代幣,合格資產包括美元、聯邦備銀行餘額、受保銀行活期存款、剩餘到期日93天以內的國庫券,以及特定代幣化持有。
  • •資本要求包括對無保險存款與不足額擔保附買回交易計提2%的信用風險費用,加上營運風險計提:首批200億美元流通代幣計提2%,200億至500億美元之間計提1.5%,超過500億美元計提1%。
  • •提案適用於州會員銀行的穩定幣子公司及流通金額達100億美元以上的無保險州特許發行機構,連續資本不足將觸發全部清算與贖回。
  • •理事Michael Barr表態支持該方案,但異議認為理事會僅能在反洗錢問題屬重大或系統性時採取行動;GENIUS法案最遲將於2027年1月18日啟動。
聯準會提案:受監管穩定幣發行機構須於兩個工作日內贖回並提列資本緩衝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週四公布兩項供公眾意見徵詢的提案,旨在執行GENIUS法案——即規範支付型穩定幣的聯邦監管框架——就穩定幣儲備、資本計提、贖回時限,以及銀行設立穩定幣子公司應遵循的程序訂定標準。

該方案的核心是一項簡單的承諾:兩個工作日。只要提案順利通過意見徵詢程序並生效,這將是持有人從受聯準會監管的穩定幣發行機構取回美元的最長等待時間。贖回是持有人按面額將代幣兌換為美元的機制,由於時限以工作日計算,在週末或假日提出的申請將等到銀行恢復營業後才開始處理。

兩項提案均與GENIUS法案掛鉤,並將在聯邦公報刊登通知後開放意見徵詢60天。規則將適用於以州會員銀行子公司形式營運的穩定幣發行機構,以及流通代幣達100億美元以上的無保險州特許發行機構——此門檻將規模最大的無保險州特許機構納入央行的直接監管。來源:Federal Reserve Board press release,2026年9月24日。

何謂合格的儲備支持

每枚代幣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持有至少等於其面額價值的儲備。合格資產包括美元、存放於聯邦準備銀行的餘額、受保銀行的活期存款,以及剩餘到期日為93天以內的國庫券。隔夜附買回協議及僅持有上述資產的基金也符合資格,特定合格資產的代幣化版本同樣算數——這反映了華爾街持續將儲備資產遷移至鏈上的趨勢,BlackRock與Ondo也在同一天以其公告呼應了這一點。

提案另要求發行機構分散風險。將無保險存款集中於單一銀行,或將附買回交易風險集中於單一交易對手,正是該規則欲限制的集中情形。若發行機構的儲備低於十足支持,必須通知聯準會,隨後進行清算與贖回,除非快速恢復的計畫獲得理事會批准。兩個工作日的贖回時限本身僅能在理事會認定發行機構威脅安全或金融穩定時延長。

資本計提與硬性停損

資本有其專屬公式。無保險存款與不足額擔保附買回交易的信用風險計提2%。營運風險也將針對流通代幣計提,且費率隨發行機構規模成長而遞減:首批200億美元計提2%,200億至500億美元之間計提1.5%,超過500億美元的部分計提1%——此結構使發行機構的資本負擔直接與其代幣供應規模掛鉤。來源:Federal Reserve Board staff memo on the GENI Act proposal,第5頁。

執行進展迅速。若發行機構在季底未達最低標準,須提交重回合規的計畫。若下一季再度未達標,將觸發全部資產——包括儲備金——的清算,並贖回所有代幣。

利息則不在考慮之。GENIUS法案禁止發行機構僅因持有穩定幣即支付收益,且提案預設特定第三方安排屬於禁止的收益。

針對銀行的第二項規則,加上託管規範

第二項提案處理申請程序。尋求設立穩定幣子公司的受保州會員銀行須提交營運計畫、財務資訊、資本結構文件、經歷報告及證明文件。若遭駁回,將有上訴與聽證程序。

託管機構也有相應義務。保管儲備資產——以及用於發行代幣、控制新代幣鑄造的私鑰——的機構將面臨最低標準要求。另有反搭售規則,防止發行機構強迫客戶購買額外產品。

Barr表態支持,但提出一項異議

理事Michael Barr在書面聲明中表態支持該提案。他呼籲為所有持有人提供明確的贖回權利,並要求就儲備中的利率風險與外幣風險徵詢公眾意見——這些問題意見徵詢者可在60天期間內直接提出。

他的異議則在別處。根據提案,理事會僅能在反洗錢問題屬重大或系統性時,才能對發行機構採取行動。Barr擔心此一門檻可能削弱理事會證明合規計畫有效運作的能力。此外在華府,SEC委員Hester Peirce一直倡議以零知識證明作為執行KYC查核的更輕量方式。

目前尚未生效

就現階段而言,一切都還不具約束力。最終規則可能加快時程,但GENIUS法案最遲將於2027年1月18日啟動。OCC、FDIC與NCUA已公布各自的提案,在最終條文定案之際,為業界提供跨聯邦銀行監管機構的平行意見徵詢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