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第21輪制裁方案鎖定14家與俄羅斯有關的加密貨幣平台
重點速覽
- •歐盟第21輪制裁方案禁止歐盟個人和公司與14家具名加密貨幣平台進行交易,涵蓋喬治亞、巴拿馬、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馬紹爾群島、吉爾吉斯和白俄羅斯六個司法管轄區。
- •適用分階段生效日期,三個平台自2026年8月13日起被封鎖,其餘十一個自2026年8月23日起被封鎖。
- •根據《法規(EU) 2026/1848》設立的新第三國禁令機制,未來一旦啟動,可能允許歐盟禁止向或從整個司法管轄區提供所有加密資產服務。
- •針對A7跨境支付網絡的四項資產凍結指定要求立即封鎖資產,並進行超越受益人名稱篩查的控制權和所有權穿透審查。
- •制裁體系不僅限於前端介面,還延伸至DeFi、OTC和P2P運營商,僅靠地理封鎖被認為不足以滿足合規要求。

歐盟於2026年7月23日通過第21輪對俄制裁方案,大幅擴展了其制裁體系,將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置於新措施的核心。該方案對六個司法管轄區的14家加密貨幣相關平台實施交易禁令,同時引入了一項新的法律機制,未來可能允許歐盟對來自整個第三國的加密資產服務實施全面禁令。
自俄羅斯於2022年2月全面入侵烏克蘭以來,歐盟逐步收緊了對俄羅斯金融渠道的限制,將主要銀行從SWIFT中切斷,並凍結了央行資產。加密貨幣很早就被發現是規避制裁的工具,促使歐盟在2022年10月的第8輪制裁方案中禁止向俄羅斯公民和居民提供加密資產錢包和帳戶。第21輪方案將這一趨勢從個人層面的限制升級為平台層面的禁令,反映出被指定的交易所和支付渠道持續為俄羅斯的跨境資金流動提供便利。
根據歐盟理事會的公告,第21輪方案共新增218項列入名單,包括48名個人和170個實體。這是首次明確針對加密資產服務進行具名指定,並設定2026年8月的分階段合規期限。
法律框架與關鍵條款
加密貨幣特定措施的法律依據載於發表於《官方公報》的《法規(EU) 2026/1848》中。該法規修訂了相關附件,並為每個被指定的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列明了具體的生效日期。理事會的公告確認,交易禁令已擴大至包括14家加密貨幣相關服務平台,歐盟個人和公司不得與之進行直接或間接交易。
本輪方案的一項重要創新是建立了一項機制,允許歐盟對來自整個第三國的加密資產服務實施全面禁令。雖然目前該機制未針對任何具名國家,但一旦啟動,該工具可能禁止歐盟實體向或從整個司法管轄區提供或接受加密貨幣服務。此機制與歐盟《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同時推進,後者已於2024至2025年間分階段實施,賦予歐盟當局對在歐盟區域內運營的加密資產服務供應商的直接監管權。
14家被指定的加密貨幣平台
《官方公報》列出了14家加密貨幣相關服務,其中部分以品牌名稱標識,其他以運營公司名稱標識。這些指定帶有2026年8月的分階段生效日期:
2026年8月13日生效:
- A7 Nigeria
- A7 Africa
- PilotFinance Ltd.
2026年8月23日生效:
- Rapira
- Aifory Pro (Sooty Ltd.)
- ABCeX (Nueva Cryptologia S.A.S DE C.V.)
- WhiteBird
- NoOnecrypto INC.
- Tradex (Brightum LLC)
- Monease Ltd
- BitPapa
- Exnode, Exnode Pay (Arvix)
- HTX (HUOBI GLOBAL SA)
- EXMO Ltd.
根據理事會的新聞稿,這14個平台與六個司法管轄區有關聯:喬治亞、巴拿馬、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馬紹爾群島、吉爾吉斯和白俄羅斯。其中多個司法管轄區——尤其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喬治亞——在傳統銀行渠道被切斷後,已被西方國家政府和區塊鏈分析公司多次認定為俄羅斯加密貨幣活動的通道。
一旦到達生效日期,歐盟個人和公司即被禁止與名單上的服務進行交易。此禁令涵蓋入駐審核、支付、經紀、做市、通過其路由的提款、API連接,以及可能導致被禁止服務被提供的營銷安排。
A7跨境支付網絡
該方案還包括與跨境A7支付網絡相關的四項資產凍結指定。理事會在其新聞稿中強調了這些指定,指出資產凍結指定比與特定公司的交易禁令更為嚴厲。凍結通常要求立即封鎖由被列名方擁有、持有或控制的資產,並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這對可能通過使用A7渠道的中介機構發送或接收資金的支付服務供應商、OTC交易台和錢包運營商構成了特別關注。合規團隊需要審查資金頭寸、客戶餘額和合作夥伴錢包,以確認是否存在與被指定A7實體之間任何控制權或受益所有權的聯繫。正如法律專家所指出的,乾淨的受益人名稱並不一定意味著轉帳可以通過——控制權和所有權的穿透審查是一項獨立的合規測試。
新的第三國禁令機制
引入一項允許歐盟對來自整個第三國的加密資產服務實施全面禁令的機制,代表了一項重大的政策發展。雖然目前它不會自動封鎖整個司法管轄區,但它的存在改變了涉及非歐盟樞紐的路由和合作夥伴關係的風險評估。
一旦啟動,歐盟實體將需要進行地理封鎖、解除供應商合約,並可能在短期內退出流動性池或支付通道。理事會在其第21輪方案溝通中明確標示了這一新能力,法律依據載於《法規(EU) 2026/1848》。該工具與歐盟在銀行制裁中使用的方法相似——在銀行制裁中,歐盟將整個俄羅斯銀行從代理網絡中切斷,而非僅針對個別交易。
對DeFi、OTC和P2P業務的影響
制裁體系適用於個人和公司,不僅限於前端介面。運營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前端的歐盟人員應避免協助被禁止的交易。僅靠地理封鎖措施被認為是不夠的——運營商可能需要封鎖解析到被列名平台託管或結算層的RPC調用,並限制會有意將訂單路由到這些平台的功能。
對於OTC交易台,交易對手的盡職調查要求現在已延伸至下游結算路徑。如果交易對手通過被列名的平台進行清算或獲取流動性,則即使間接互動也是被禁止的。
提供託管、開具發票或執行爭議解決的P2P平台,在監管框架下可能被歸類為服務供應商而非純粹的公告板。如果其技術堆疊的任何部分涉及被列名實體,則必須切斷該連接。
運營合規要求
在歐盟運營的VASP和金融科技公司面臨多項即時義務:
- 凍結入駐審核並終止API連接:在各自的生效日期之前對列名服務進行此操作,記錄變更並通知受影響的用戶。
- 更新制裁篩選系統:確保品牌名稱和公司名稱都能觸發封鎖。
- 梳理依賴關係:在錢包供應商、流動性聚合器、支付服務供應商和OTC合作夥伴之間識別二階段風險敞口。
- 更新合約:在供應商和流動性協議中加入制裁聲明和被指定時的終止權。
- 準備客戶支援:提供公開聲明以及處理會路由到被禁止場所的提款的程序。
- 及早與銀行合作夥伴溝通:確保法幣通道在合規過渡期間不會被標記或去風險化。
在用戶資產管理方面,最佳做法是在生效日期之前為用戶提供一個窗口,讓其將資金重新路由到合規目的地,此後對列名平台的轉帳必須被封鎖,並為每次嘗試保留清晰的審計軌跡。
制裁篩選應納入來自《官方公報》的數據,包括實體名稱和別名。區塊鏈分析(KYT)規則應標記常見的路由模式,例如經常將資金轉入隨後存入被列名交易所的錢包的提款地址。
根據Chainalysis於2026年7月24日發佈的部落格文章,歐盟的制裁公告凸顯了加密貨幣合規與地緣政治執法之間日益增長的交集。
市場影響
短期內,流動性預計將遷移而非完全消失,因為做市商將連接從被列名場所轉移到合規樞紐。這一轉變可能擴大某些交易對的點差——尤其是依賴被列名場所提供非工作時間流動性的零售密集型通道和穩定幣橋樑——而在交易量集中的地方則可能收窄點差。
零售用戶在嘗試向現已被封鎖的平台提款時,可能會遇到更多的KYC摩擦。A7指定制裁也提高了在主流代理網絡之外進行路由實驗的合規成本,這可能導致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在法律明確之前暫停試點通道。
第三國禁令機制的存在——即使尚未啟動——預計將推動許多歐盟公司先行減少對高風險樞紐的風險敞口。正如監管實踐中所指出的,主管部門經常在大規模使用執法工具之前先引入它們。
驗證與法律參考
被指定實體的正式名單、法律文本和生效日期可查閱《法規(EU) 2026/1848》。政策概覽載於理事會2026年7月23日的新聞稿。建議歐盟企業查閱這兩份文件,並針對具體合規問題尋求書面法律意見。
在許多歐盟成員國,制裁違規行為承擔嚴格責任,這意味著意圖不能作為辯護。依賴在多個場所之間拆分訂單的聚合器的公司,應被建議要求詳細的場所披露,並在合約中加入因制裁違規而終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