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稱「替代起訴書」係誤行提交,「火爆」庭審前引發爭議
重點速覽
- •司法部夜間提交一份文件,指控前聯邦調查局探員Nikki Floris與Bradley Benavides妨礙司法,隨後表示該文件係誤行提交。
- •本案源於前一週的一份刑事起訴書,指控兩名前探員就在杭特·拜登筆電調查中的涉案情況向國會作出虛假陳述。
- •該夜間文件未經簽署、未經核實,且無大陪審團核准起訴,儘管重罪指控須經大陪審團起訴。
- •庭審前數分鐘提交的錯誤通知指出,該文件為修正起訴書,須經書記官辦公室處理並經法官宣誓認證後方可登錄案卷。
- •Floris的律師提出駁回動議,主張該提交程序不當、屬濫用刑事起訴程序,且意在規避治安法官Zia M. Faruqui主持的預定初步聽證會上的對抗性檢驗。

夜間,川普總統的司法部提交一份文件,指控前聯邦調查局探員Nikki Floris與Bradley Benavides妨礙司法。這份文件令外界預期一場「火爆」的庭審,一名律師如此形容。司法部其後表示,該文件係誤行提交。這場深夜失誤,令聯邦刑事指控在啟動時所受的程序保障機制罕見地受到高度關注。
正如Lawfare的Anna Bower在X上的推文串中所解釋,本案始於前一週,當時司法部提交一份刑事起訴書,指控Floris與Benavides就其在杭特·拜登筆電調查中的涉案情況向國會作出虛假陳述。Floris的律師隨後提出駁回動議,其中包括對司法部的嚴厲批評。
一般而言,聯邦檢察官若要起訴某人,須向大陪審團提交證據,由大陪審團決定是否作出起訴。這一程序極為常見,以致長期流傳一個笑話:「大陪審團連一塊火腿三明治都能起訴。」然而在本案中,並無任何大陪審團核准過起訴書。Bower在另一則貼文中表示,重罪指控只能透過大陪審團起訴書提出。這一用語意義重大:「替代起訴書」是取代先前起訴文件的新指控文件,而由於重罪指控取決於大陪審團的表決,任何以此類措辭描述的文件都會立即引發對其來源的質疑。
週二,治安法官Zia M. Faruqui排定了初步「合理理由」聽證會。Bower寫道,此類聽證會「通常涉及對政府證人的交叉詰問」,這意味著在宣誓書中宣誓指控屬實的探員,可能須接受宣誓下的質詢。這一前景使該聽證會成為政府證據須接受對抗性檢驗的首道關卡。
當法院案卷於夜間更新、加入這份額外起訴書時,法律分析人士注意到該文件未經簽署、也未經核實。「而且是一份文筆極差的替代起訴書宣誓書,」任職21年的聯邦檢察官Elizabeth de la Vega寫道。缺少簽署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指控文件通常須以宣誓聲明為依據,而這些新指控因此缺乏通常賴以成立的核實步驟。
庭審開始前數分鐘,案卷上出現一份「錯誤通知」,指出該文件並非「替代起訴書」,而是一份修正起訴書,須經書記官辦公室處理並經法官宣誓認證後方可提交。通知稱:「相關文件係誤行提交,因該文件為修正起訴書而非替代起訴書,須經書記官辦公室處理並經法官宣誓認證後,方可登錄於案卷。」
駁回動議幾乎在同一時間被上傳至案卷。Floris的律師在文件中表示,辯方認真看待這場所謂的「意外」,同時強調他們也認真看待整個案件。動議中引用的第二項罪名,即18 U.S.C. § 1505,是聯邦妨礙司法法條,涵蓋對涉及國會與聯邦機構的程序及調查的腐敗性干預。該動議指出:
「這份未經簽署、未經宣誓的文件,顯然反映政府試圖彌補其原始起訴書的缺陷、更換為起訴書所載指控作證的執法官員,並增列第二項根據18 U.S.C. § 1505毫無依據的罪名——另一項依據美國憲法須經大陪審團起訴方能成立的重罪。」
動議續稱:「政府在預定的初步聽證會前所作的這最後一刻提交,不僅程序不當且內容存在重大缺陷,更是對刑事起訴程序的嚴重濫用,對規範刑事程序啟動的司法保障的令人憂慮的漠視,以及蓄意規避司法審查、使政府的指控在預定的初步聽證會上免受對抗性檢驗的算計之舉。」
目前關注焦點轉向案卷動態:這份修正起訴書能否經書記官辦公室依法處理並在提交前完成宣誓、法院將如何處理待審的駁回動議,以及Faruqui法官主持的初步聽證會是否如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