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預算部門否決預算執行率與有效公共服務之間的關聯
重點速覽
- •代理預算部長金·羅伯特·C·德萊昂表示,各機關即使動用高達98%的預算,仍可能無法交付實質成果。
- •他主張政府支出應以其品質、效率與影響力來評估,而非以預算動用百分比為準。
- •預算部公布截至8月底的現金執行率為92.7%,低於一年前同期的93.8%。
- •執行率仍是重要指標,但對機關的評估也必須考量計畫是否達標,並交付預定的商品與服務。
- •德萊昂的立場是重新定義而非拋棄長期以來以執行率衡量機關推動計畫速度的做法。

代理預算部長金·羅伯特·C·德萊昂(Kim Robert C. De Leon)表示,政府機關即使動用高達98%的預算,仍可能無法交付實質成果,藉此否定高預算執行率等同公共部門表現強勁的觀念。
德萊昂表示,支出必須與實際成效一併評估,而不應將預算動用比例視為政府服務品質的衡量標準。
他說:「我不希望以預算動用的百分比來評估我的表現。我們重視的是支出的品質。你可能花得少,但在產出、甚至成果上卻表現得更多。」
負責編製國家預算並監督各部門運用經費的預算部(DBM),定期追蹤整個政府體系的執行率——也就是各機關實際動用獲配資金的比例。德萊昂表示,雖然執行率仍是重要指標,但對政府機關的整體評估也必須考量各項計畫與工程是否達成目標,並交付預定的商品與服務。
預算部公布,政府機關截至8月底的現金執行率為92.7%,低於一年前的93.8%。該數據涵蓋1月至12月會計年度的前八個月。
德萊昂要求各機關不要只看數字,而應檢視實際交付給大眾的利益。
他表示:「這種做法要求更加重視公共支出的品質、效率與影響力,包括各項計畫與活動能否為公共服務帶來實質改善。」
菲律賓透過《總預算法》(General Appropriations Act)編列年度支出計畫,會計年度為1月至12月。預算官員長期以來都引用執行率,作為各機關推動政府計畫速度的指標。德萊昂的立場是重新定義而非拋棄這項標準:支出速度仍然重要,但若計畫未達標,高執行率意義不大。在這項標準下,預算部定期發布的執行率報告仍是值得關注的數據,如今需與各機關是否達成目標、交付預定商品與服務一併解讀。
— Justine Irish D. Tabile,BusinessWorld
資料來源:DBM rejects link between budget utilization, effective service delivery — Business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