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合作社推動參選參議院並整合選票迎戰2028年大選
重點速覽
- •合作社總商會正組織約2萬家合作社的1,360萬名成員,在2028年參議院選舉中推出合作社界候選人。
- •候選人條件包括具備合作社政策、支持合作社運動的行政與立法議程,以及維護合作社原則與價值。
- •該產業計劃於下個月開始接觸其他合作社,並在10月全國合作社月期間公布合作社夥伴。
- •主席Noel Raboy反對眾議院第9584號法案提案的共享投票制度,認為這將使合作社轉向資本驅動模式,違反國際合作社聯盟原則。
- •合作社總商會2026至2028年議程包括捍衛合作社稅務減免,以及要求地方政府單位設立地方合作社發展基金並任用合作社發展官員。

菲律賓合作社總商會(Philippine Chamber of Cooperatives, Inc.,簡稱Coop Chamber)正動員其遍布全國約2萬家合作社的1,360萬名成員,建立統一的政治聲音,並在2028年參議院選舉中推出合作社界候選人。
該組織於週五舉行的第三屆全國領導人大會上宣布這項倡議,大會主題為「經濟力量化為政治聲音:為國家治理組織合作社選票」,並表示該產業的經濟實力應轉化為更深入的政策參與。
合作社總商會秘書長Edwin A. Bustillos表示,在全國16個地區進行的諮詢結果達成共識,決定推動2028年參議院計畫。
「對菲律賓合作社總商會而言,現在正是於2028年競選參議院的時刻,」Bustillos先生說。
他解釋,這項倡議將致力於整合合作社成員,並鼓勵其他合作社加入。
「我們只需要整合他們,為他們提供指引並提供這些計畫,」他說。
Bustillos先生表示,該產業計劃於下個月開始接觸其他合作社,並希望能在10月宣布其合作社夥伴,10月正是全國合作社月。
「這將面臨諸多挑戰。但就目前而言,我們不會向挑戰退縮,」他說。
候選人條件
根據Bustillos先生的說法,潛在的合作社界候選人應符合三項條件:具備合作社政策、支持合作社運動的行政與立法議程,以及維護合作社的原則與價值。
「合作社領袖應該要有合作社政策,」Bustillos先生說。「第二,支持合作社運動的行政與立法議程。第三,他應支持合作社的原則與價值。」
「領袖不應被公司化,」他補充道。
Bustillos先生指出,儘管合作社運動具有經濟影響力,但歷來對國家政策制定的影響有限。
「有許多參議員沒有合作社政策,」他說。「我們遊說、我們發揮影響力,但這還不夠。」
他表示,合作社因其社區角色及參與人數眾多而具有可觀的經濟分量。
「但歸根結底,是誰在決定我們的政策?」他說。
保護合作社模式
合作社總商會主席Noel D. Raboy則強調,在該產業追求更大政治參與的同時,保護合作社模式至關重要。
「合作社的本質,是一個由成員驅動、以個別成員資本開展經濟活動的組織,」Raboy先生說。
他對眾議院第9584號法案(House Bill No. 9584)的修正提案表達疑慮,特別是合作社與聯合會投票結構的變更。他表示,商會希望即使初級合作社加入聯合會,「一人一票」原則仍應維持不變。
「菲律賓合作社總商會的立場是,初級合作社的投票結構應該是一人一票,」他說。「若進入聯合會層級,仍應維持一人一票。」
他反對提案中的共享投票制度,認為這可能使決策模式轉向以資本為基礎。
「如果看共享投票,那就像一家公司,」Raboy先生說。「如果你有很多錢,你就有更大的影響力。那小型的合作社怎麼辦?」
他表示,這項提案安排將不符合國際合作社聯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的原則;該聯盟是制定合作社身分與治理國際公認標準的全球機構。
「投票應該平等。即使你在聯合會中擁有大量資金,你仍然只有一票,」他說。
Raboy先生警告,改變投票結構可能損害合作社的身分認同。
「我們為這些原則與價值進行遊說,因為合作社的身分將會喪失,」他說。
他重申,必須維護合作社作為由成員而非資本驅動的組織。
「那才是應有的樣貌——成員驅動、而非資本驅動的合作社,」Raboy先生說。
呼籲包容性政策
合作社總商會副主席暨理事Marlene Sindayen則呼籲制定讓一般菲律賓民眾都能使用合作社服務的政策。
「如果我們真的想振興合作社、真正對廣大民眾產生影響,它必須具有包容性,」Sindayen女士說。
她對國稅局(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簡稱BIR)的要求表達疑慮,特別是成員須提交稅籍號碼才能獲得稅務減免的規定。
「個別合夥人、高齡者仍被BIR要求提交資料才能獲得稅務減免,」她說。
Sindayen女士表示,合作社透過為難以取得貸款的民眾提供金融服務管道來服務社區。
「合作社承擔社區的需求,讓普通民眾可以憑他們的信用借貸,」她說。
她敦促合作社領袖將該產業的訴求直接帶到國會。
「現在是合作社領袖制定法律、向參議院提案的時候了,」Sindayen女士說。「讓我們的處境和(合作社的)需求真正被看見。」
她補充,合作社領袖早已習慣圍繞社區需求開展工作。
「我們習慣做僕人式領袖,」她說。「我們不需要要求大筆預算,因為我們是根據人民的需求在工作。」
立法議程
合作社總商會2026至2028年的優先立法議程包括:維護「一人一票」與「一社一票」原則、捍衛合作社稅務減免、強化地方政府支持,以及優先發展農業、土地改革、運輸與公用事業合作社。
該組織也推動立法,要求地方政府單位設立地方合作社發展基金(Local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Funds),並任用專職的合作社發展官員(Cooperative Development Officers)。
合作社總商會表示,透過「2028參議院計畫」,該會將接觸並支持展現對合作社友善立法承諾的候選人,而非與特定政黨結盟。
這項倡議旨在將合作社產業廣泛的基層成員轉化為更有組織的政治選民結構,讓合作社在塑造影響其成員與社區的國家政策上發揮更強的作用。若此努力成功整合所稱1,360萬成員中的一部分,將使該集團躋身全國最大的組織化投票集團之列;在菲律賓的全國選舉中,教會、產業團體與地區聯盟的集團投票向來對參議院選舉結果具有影響力。該產業接下來值得關注的里程碑,是下個月展開的外接行動,以及在10月全國合作社月期間公布合作社夥伴的計畫。— Kaizzer Angela Marie V. Manu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