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審計委員會點名糖業管理局 2.1279 億披索設備捐贈缺失
重點速覽
- •審計委員會發現,糖業管理局發放價值2.1279億披索的農機設備卻未簽立捐贈契據,導致所有權移轉與設備問責紀錄不完整。
- •依「集約農場」與「非計畫型補助援助」計畫撥予的355萬披索機具與農具,因規格不符受惠農民的農場地形、土壤類型或曳引機作業能力,遭閒置或完全未使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計1,076萬披索的資金移撥尚未核銷,其中526萬披索撥予政府機關、550萬披索撥予非政府與公民社會組織。
- •審計報告並指出4,746萬披索未報廢的不堪用資產(帳面淨值272萬披索)、涉及23份通知書合計5,326萬披索的未結不准支出,以及133萬披索的未結暫付保留款。
- •儘管有上述發現,審計委員會仍對糖業管理局2025年財務報表出具無保留意見,同時指出該局28項先前審計建議中僅落實13項、14項未執行。

馬尼拉 — 菲律賓審計委員會(CoA)這個每年查核政府機關帳務的憲政機構,點名糖業管理局(SRA)發放價值2.1279億披索的農機設備卻未備妥所有權移轉文件,年度審計中並同時指出機具閒置、資金移撥未核銷以及審計建議未獲落實等問題。
在該機關的2025年度審計報告中,政府審計人員發現,依據糖業管理局「集約農場」與「非計畫型補助援助」計畫撥予甘蔗受惠農民的機具與農具,合計355萬披索,遭到閒置或完全未使用。
「依據集約農場與非計畫型補助援助計畫撥予甘蔗受惠農民的若干農機與農具,合計355萬披索,因與農場地形、土壤類型或曳引機作業能力不相容,遭閒置或完全未使用,導致計畫目標未能達成,」審計人員表示。
審計委員會指出,設備規格與受惠農民的農地條件不符,使相關計畫無法完全達成透過政府出資設備提升生產力並支持蔗農的目標。這項發現涉及糖業管理局的核心職責:該局負責執行2015年《糖業發展法》,該法提供政府資助的支援措施(包括機具),以提升甘蔗農場的生產力。審計人員敦促糖業管理局在採購機具前評估農場條件與受惠者需求,以確保設備符合預期用途。
在另一項發現中,審計機構指出,糖業管理局發放價值2.1279億披索的機具時未簽立捐贈契據,導致所有權移轉以及該機關與受贈雙方的責任未能充分記載。依據政府財產規定,捐贈契據是正式移轉產權並確立資產使用、維護與監督問責的文件——而審計人員發現這些已發放機具正缺少此類文件紀錄。
審計委員會同時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1,076萬披索資金移撥未辦理核銷,其中包括撥付中央政府機關與執行機關的526萬披索,以及移撥予非政府組織與公民社會組織的550萬披索。核銷——即提交報告與憑證文件說明移撥資金的使用情形——是審計委員會的一項經常性要求,讓審計人員得以查核公款的使用狀況;在完成核銷之前,相關款項在該機關的問責上仍屬未決。
「移撥/撥付予中央政府機關/執行機關以及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組織的資金,分別為526萬披索與550萬披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未辦理核銷,」審計人員表示。
報告另指出,價值4,746萬披索的不堪用不動產、廠房與設備尚未報廢處理。該等資產帳面淨值為272萬披索,且面臨進一步劣化的風險,可能降低其殘值。
審計彙總顯示,未結清的審計不准支出計5,326萬披索,涉及23份通知書,另有133萬披索的暫付保留款未結清。依審計委員會規定,不准支出針對不當或不合規的支出,由負責官員須清償或退還;暫付保留款則屬暫時性帳列支出,一旦支出獲得合理解釋即可解除。
審計委員會表示,該機關過去年度提出的28項審計建議中有14項未獲落實。13項建議已全面執行,1項已結案。
儘管有上述發現,審計機構仍對糖業管理局2025年財務報表的公允表達出具無保留意見——即審計人員認定該報表公允呈現機關財務狀況,而相關觀察事項則列為個別的管理與遵循問題。
糖業管理局申報2025年總資產為39.4億披索,支出為15.2億披索,企業營運預算則為26.1億披索。
審計委員會的未落實建議會跨越各年度審計延續,各機關須對其指示採取行動,因此後續值得關注的事項包括:糖業管理局是否補辦欠缺的捐贈契據、完成1,076萬披索移撥款的核銷、處分不堪用資產,以及清償未結的不准支出——相關進展將於該機關下一份審計報告中檢視。
— Pexcel John Bacon